中山首部地方性法规为水环境护航

28.08.2015  11:24
原标题:中山首部地方性法规为水环境护航

  中山首部地方性法规进入审议程序。8月27日,中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议案的报告,对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框架结构的合理性进行了讨论。据悉,草案对该市水环境保护主体不明确对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结束“九龙治水”格局。

  中山市河网密度较高,是有名的“岭南水乡”。近年来,中山市投入大量资金综合整治内河涌,包括在各镇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全省第一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等举措,让水质安全得到保障。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部分镇区内河涌仍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个别河涌超过Ⅴ类水标准,存在发黑发臭现象;由于水环境污染呈复合型、累积型和压缩型等特征,水环境保护本来就涉及众多职能部门,但中山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各部门间没能形成治水合力。

  为改变原来“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格局,草案通过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建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形成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合力,共包括七章六十一条。

  按照“最急需原则、最大共识原则、最具地方特色原则”要求,地方性法规与地方实际需要应实现高度契合。草案吸收了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如水产品养殖面源污染防控、咸潮水质监测、水量调度机制等。草案也首次涉及了一些新的保护规定,如地下水保护和对土壤监测制度等。(罗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