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香港前顾问被廉署起诉 涉嫌受贿并藏毒

29.10.2014  10:11
张国强。 图片来自中石化网站

  南都讯 记者康殷 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中石化香港)前顾问张国强涉嫌受贿60万元及管有危险药物和毒药,遭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被告已获保释,昨日下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随后获准以现金20万港元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等条件保释候讯,案件押后至11月25日再审。       

  被控收受利益并藏毒

  被告张国强,64岁,为中石化前顾问,被控涉嫌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从一名投资公司经营者接受60万元,作为他在与中石化香港有关的业务上优待该经营者及一间石油运输公司的报酬,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中石化香港是上市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

  廉署新闻稿透露,张国强另被控4项罪名,包括2项管有危险药物,涉嫌违反《危险药物条例》,及2项管有毒药表第I部所列毒药,涉嫌违反《药剂业及毒药条例》。

  4项控罪时间分别在2013年10月及2014年1月发生。去年1月被发现管有毒品包括0  .06克“”及0  .09克“忘我”;今年1月被发现管有毒药表第I部所列毒药,包括89粒含昔多芬的片剂和2块含昔多芬的片剂碎片,即“威而钢”(内地称“伟哥”)的主要成分,及2粒含他达拉非的片剂,即“犀利士”的主要成分。廉署表示,中国石化及中石化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昨日下午案件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张国强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两项管有危险药物,及两项管有第Ⅰ部毒药罪,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1月25日,等候转介文件及文件夹至区域法院,被告获准以现金20万港元及不得骚扰控方证人等条件保释候讯。

  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张国强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月27日,作为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的顾问,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收取刘伟豪一笔60万港元的利益,作为被告及其主事人对刘伟豪及南山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予以或不予事务或业务的诱因或报酬。

  其余控罪指,被告在今年1月27日,在湾仔港道1号万丽海景酒店或会景阁,管有危险药物及第Ⅰ部毒药,即脱氧麻黄硷片剂及昔多芬片剂等。

  中石化强调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据媒体报道,2007年派驻来港出任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张国强,在任上直到2012年5月退休,随后获聘为该公司顾问,继续管理日常业务,合约为期两年。

  对于张国强被廉署落案起诉,中石化香港昨日回应表示,张国强已于2012年5月退休,之后被聘任为顾问,该职务已于2014年4月被解聘。

  中石化香港表示,对任何违法行为零容忍,也非常珍惜香港廉洁、法治等核心价值。在廉署调查过程中公司给予了全面支持和协助,今后也将继续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中石化香港表示,有关事项并没有对公司业务及正常营运造成影响,本公司各项业务和经营管理活动如常开展,并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香港油、气供应保障和服务。

  据中石化网站资料,中石化香港分公司成立于1989年,主要在香港及亚太周边地区从事汽油、柴油、航煤、燃料油及液化石油气经营。该公司现时有油站及气站47座及油库2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