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已过 卖剩的月饼一夜之间去了哪儿?
食药监部门:节后月饼去向可全程溯源
昨日,白云区食药监局食品二科科长陈龙表示,月饼保质期只有45~60天,保质期内,一般是销售端低价处理,如果还是销售不了,就要退回厂家。“退回之后有两种去向,一是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二是拆掉包装打碎作为饲料销售给养殖场。”
对于节后月饼流向如何监管?陈龙表示,主要把控好两个关口。“一是商场超市,根据销售台账可以了解月饼销往哪了,卖不出去的月饼去哪里了,可以做到溯源。二是生产厂家,回收来的月饼去哪了,这也是可以监管的。”陈龙说,月饼食品监管不仅在生产环节,销售、回收环节,也可做到流程监管。
“去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针对的是‘不安全食品’,月饼并不在其列。当下,节后月饼一般是由厂家回收,这是他们在经销中自发定下的协议,他们也可以和厂家协议不回收处理,由中间经销商、超市自行销毁也是可以的。”陈龙表示。
专家声音:法律虽有规定 处理并不明确
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赵强忠教授表示,节后月饼如果被回收了,即使尚在保质期内,厂家应当进行销毁处理,或者用于动物饲料等途径,绝对不能再次加工或者改换包装后售出供人食用。
“厂家在处理回收月饼时,不能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赵强忠认为,虽然《食品安全法》对回收食品、过期食品如何处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厂家如何处理掉这些月饼,其实有比较大的活动空间。
“回收月饼的处理这一块儿,法律上是有严格规定的,但具体怎么处理好像还不十分明确,也没有厂家向其他部门汇报的机制,主要还是靠厂家自觉。”赵强忠表示。
相关规定:用回收原料 加工食品违法违规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6年,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明确指出: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
据去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经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等六类危害食品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提升到30倍。
今年9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印发通知,对用回收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处理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