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30.09.2017  22:44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国庆、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过一个风清气正、平安祥和的节日,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从严守纪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以“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恪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纪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日节点,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四风”工作,严明节日期间的纪律和规矩,做好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工作,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弘扬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的执纪监督力度,对群众举报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最严标准、最严措施、最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广东科学中心、厅机关服务中心等重点单位要进一步查清管辖区域的重点风险点、危险源,盯紧重点对象、重点场地,严密巡查监测管控,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对网站系统、软硬件彻查安全隐患,确保节假日期间网站安全运行。要做好节前安全检查,严防各类火灾、泄密、恐怖等事故发生。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报告和处置重大、敏感、突发情况。

省科技厅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