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将争取两国贸易额在2020年达到100亿美元

22.08.2014  03:58

  中新社乌兰巴托8月22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根据中蒙两国元首21日签署的一份联合宣言,双方将积极利用经贸合作的潜力和机遇,争取两国贸易额逐年扩大,在2020年达到100亿美元。

  这份由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21日在乌兰巴托签署,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建立和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的文件,将经贸合作列为双方应大力发展合作的方向。

  双方将继续本着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合作“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全方位互利合作。

  双方将进一步巩固金融合作,增加本币互换规模,支持以本币进行贸易结算,加强商业贷款、项目融资等合作。

  双方将在中蒙矿能和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以及双边其他机制框架内,加快推动中蒙铁路、公路、口岸、铁矿、铜矿、铅锌矿、铀矿、煤炭、石油、电力、化工、汽车制造、轻工和房地产等基础设施和矿能资源大项目产业投资合作,全面提升中蒙务实合作的规模、质量和水平。

  中方支持本国有信誉的大型企业按照市场原则、结合自身优势参与蒙境内大项目合作。中方将加强同蒙古国高新技术和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双

  中方向蒙古国提供过境运输、出海口等方面的便利,并就此签署相关协议,蒙方对此表示感谢。双方商定,就增加经蒙古国领土铁路过境运输能力积极开展合作。

  双方将结合本国能源发展战略和各自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积极研究在蒙合作建设煤矿坑口电厂,以及向中国出口电力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宜。

  双方高度评价修订1991年签署的《关于蒙古国通过中国领土出入海洋和过境运输的协定》的意义,将予以认真落实。据此,中方把中国华北、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港口作为可供蒙古国使用的港口。

  值得注意的是,访问期间,两国签署多项合作文件,其中涉及经贸、过境运输、矿产、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等领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蒙古国政府经贸合作中期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蒙古国政府关于发展铁路过境运输合作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蒙古国经济发展部关于成立中蒙矿能和互联互通合作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人民币/图格里克本币互换协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蒙古国石油局合作备忘录》等,都颇受外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