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临产妈妈出席 东莞一院庭审搬到家门口
[ 摘要 ]这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今年开的首次巡回审判进社区活动。
家住万江新和社区的刘某是一名在家待产的准妈妈。妇女节前一天,是刘某出席庭审诉讼的日子。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为了方便自己,法院竟把庭审现场搬到了自己的家门口。
未缴工伤保险 公司要担责
2014年7月8日,刘某入职东莞某门窗公司,担任跟单文员,但该门窗公司没有为刘某缴纳社会工伤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同年9月5日下班途中,刘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治疗。案涉事故于2014年12月19日被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刘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基于该起事故,有生效判决认定由第三人向刘某支付医疗费等共计16303.12元,剩余6303.12元由某门窗公司自行垫付。
由于刘某目前在家待产,为了方便她,东莞市第一法院直接把庭审现场搬到了社区中。经东莞市第一法院南城法庭调查审理当庭宣判:东莞市某门窗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被告刘某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1120元、医疗费差额6303.12元、劳动能力鉴定费用300元。并向刘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2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600元以及相当于本人8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2400元和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800元。
巡回审判进社区服务群众
这是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今年开展的首次“巡回审判走进社区”活动。据了解,该院定期选取民生案件,到各个辖区搭建临时审判台,用群众看得见、听得见的方式呈现法院审判全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鹏星驻万江白玉兰家庭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全程参与旁听和调解工作。该中心社工主任吴懿艳表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东莞女性不太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会帮助她们向妇联等单位组织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