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粤教高函〔2015〕1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4〕140号,以下简称“140号文”),有关高校教学基地积极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4年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立项146个,其中重点项目40个,一般项目 106个(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项目的负责人须按照“140号文”精神和有关“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的要求,尽快组织入选项目的开题、调研和教改实践等工作。
二、本次公布的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由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指导委员会筹措,由秘书处划拨到项目所在单位账户,资金管理参照有关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所在单位要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过程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并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项目所在单位应积极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以保证项目的实施工作。
三、由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成果推荐。项目中期检查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一式2份和主要阶段性成果一套,由省本科高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中期检查;项目结题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结题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结题要求细则(附件3)的相关规定,提交项目结题鉴定表。
本通知确定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目标、内容的,可在报请教指委研究同意后,根据教学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并以新的项目名称和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四、请有关高校教学基地管理部门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开展工作,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保证项目完成质量,确保教改研究达到预期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不合格项目的所在单位不得再申请下一年度项目。
教育厅联系人:刘文平、王瑜,电话:37626821,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基地教指委秘书处),邮编:510080,联系人:郭广南,电话:020-87330327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本文附件不印发,请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或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信息网( http://gjxx.edugd.cn/gdhe/ )查阅下载。
附件:1.2014年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2.中期检查表
3.结题要求细则
4.结题鉴定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