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为东莞敬老月 非莞籍老人可免费坐公交

12.01.2016  11:17

制图/杨智宏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老龄办了解到,新版的《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今年起,凡是在莞工作至退休并在莞享受社会养老 保险 待遇的非莞籍退休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申领“东莞市非莞籍敬老优待卡”,享受免费乘车等各类优待。

记者注意到,新版的优待办法相较于老版有了不少改动,由11条增加至24条,新增内容涉及到交通、居住、学习、医疗、保险等多个方面,包含了强制性要求和鼓励提倡为老年人提供的优待措施。

非莞籍老人被明确列入优待范围

非莞籍老人的优待在新版老年人优待办法中也有所体现。

据了解,今年起,凡是在莞工作至退休并在莞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非莞籍退休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申领“东莞市非莞籍敬老优待卡”,享受免费乘车及以下优待:免费进入全市享受财政补助的所有公立的公园、园林、 旅游 景区(点);免费进入公立的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在全市各电影院(厅)观看电影及在玉兰大剧院观看相关演出享受优惠。

新版老年人优待办法中,首先将“优待对象范围从本市户籍老年人扩大到常住本市的非莞籍老年人”写入优待办法,同时优待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年满60周岁暂未符合条件办理敬老优待卡的非莞籍老年人,凭身份证和东莞市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和归国华侨老年人凭身份证明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可以享受符合办理优待卡非莞籍老人享受优待中除免费乘车之外的所有优待。

敬老月开展各类老年文体活动

新版的老年人优待办法与现行办法相比,新增了10条,修改了14条。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中对原来的优待内容进行了整理、充实和优化,加强了各级涉老部门对优待职能单位的监督力度,增加了优待职能单位要张贴敬老优待标识、公布优待项目和内容等责任。

在新增内容中,较为重要的一条是将每年10月定为东莞敬老月,而在敬老月期间,市、镇(街、园区)、村(社区)应当积极组织敬老慰问活动及组织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

看病或不能再免挂号费

在增加内容的同时,原先老年人能够享受的一些优惠也在新版办法中被删除。

例如,现行老年人优待办法的第五条第七款规定,老年人在市、镇属医院免收普通挂号费及贫困老年人家庭病床出诊费,但在新版老年人优待办法中,这一优惠有所改变,仅保留了“在市、镇公立医院就医,免收家庭病床出诊费”的规定。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这一变化主要缘于东莞医疗改革,东莞部分医院不愿再执行挂号费用减免政策。

新版优待办法还提倡全市的邮政、电信、供电、供水、供气、 银行 等单位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及排队坐席,并张贴统一的敬老优待标识,为持优待卡的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

■部分新增内容

文化:凭优待卡免费进公共文化场所

在新版优待办法中,也涉及到了文化方面的优待。

新版办法新增规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优待卡可免费进入公立的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在全市各电影院(厅)观看电影,及在东莞玉兰大剧院观看相关演出享受优惠。

教育:贫困老年人上老年大学学费减免

新版办法新增规定,贫困老年人凭《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给予学费减免。

旅游:凭卡免费进深圳、惠州部分公园

新版办法新增规定,本市老年人凭优待卡,享受免费进入深圳市、惠州市部分公园、风景区、旅游景区(点)、公益性文化场馆优惠待遇。

■部分修订内容

住房:

租房优先选择楼层

现行办法中规定,“贫困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租住市房管部门的房屋,享受租金半价或更大的优惠”。

新版老年人优待办法中则新增了“纯老年人户租住市、镇房管部门的房屋(含廉租房),可优先选择楼层”。

交通:

公交铁路应设老年人候车室

新版老年人优待办法中还规定,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铁路应当设立老年人优先购票窗口,提供老年人候车室。

有条件的火车站应当安装电梯与站台相连,并安排老年人优先上下车。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