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为官不为"今年重点问责 "逍遥官"再不好当

14.03.2016  12:09

     去年广东48名省管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  

    2015年,省纪委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政风监督摆在突出位置,以查处促监督,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48名省管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今年省纪委将以监督“为官不为”等突出作风问题为重点,十类“为官不为”问题将被追责,“太平官”、“逍遥官”再不好当。

    2015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40个,处理68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1人,其中48名省管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包括省地税局和汕尾市部分领导收受红包礼金、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聚餐、韶关市有关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一批典型案件。

    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558人,涉及金额2258.1万元,5820人主动上交“红包”礼金9058.3万元;整改违规建设楼堂馆所12项,问责21人;查处违规打高尔夫球问题6宗,给予12名省管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积极协调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等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督查问责工作,查处18个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给予22人党纪政纪处分,对19人进行诫勉谈话,对8个单位及8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重点协调和督办了部分地市和部门财政沉淀资金和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省纪委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和“一案双查”流程,全省追究940名领导干部和61个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其中追究省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1人。组织326名省管“一把手”书面述廉和10名省管“一把手”述责述德述廉,对6名地市和省直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2016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为重点,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党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十类“为官不为”问题将被追责:在履行岗位职责方面得过且过、作风漂浮;在服务基层为民办事方面态度生硬、能快不快;在承担监管责任方面不讲原则、怕得罪人、不敢担当;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拒不执行、拖延不办;在推动改革方面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愿探索;在落实分工任务方面敷衍塞责、懒于配合;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方面回避矛盾、怕惹麻烦;在与不良现象和错误行为斗争方面怕得罪人、视而不见;在处置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方面推卸责任、能躲则躲;在捍卫党和人民利益方面态度暧昧、立场不坚定。

    省纪委将在广东省作风举报网、效能投诉网广泛受理群众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在南粤清风网开办《为官不为通报曝光台》,每月通报曝光省和各地整治“为官不为”成果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