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拿补偿偷走合同 女子涉诈骗

20.03.2018  10:44

大洋网讯 员工离职,企业拿不出劳动合同,被仲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一宗看似顺理成章的员工“维权”案,却遭遇反转。近日,番禺区检察院办理了一宗诈骗案,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通过劳动仲裁手段实施诈骗的女子。

企业拿不出合同吃哑巴亏

据检察机关介绍,2016年11月,李某(女,陕西人,现年25岁)通过招聘进入广州某服饰公司工作,任职招聘主管。2017年2月底,李某从该公司辞职。李某辞职后的第二天,该公司便接到劳动监察部门电话,告知李某提出要求该公司为其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要求。

2017年3月23日,该公司接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邮寄送达的李某提出的劳动仲裁申请材料。李某以该公司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为由,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该公司随即翻查档案,发现本应存放在公司的李某等人事部门人员的档案全部“不翼而飞”,其中就包括有李某的劳动合同。其后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要求该公司一次性支付李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因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4万余元。该公司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意外发现复印件证“清白

到底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成了案件的关键。2017年7月,广州市番禺区地税部门通知该公司补缴李某的社保费用。该公司在办理补缴手续时,发现地税部门保存了李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经询问得知,该复印件正是由李某本人向地税部门投诉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时提交的,用以证明其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司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发现,李某离职前,负责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李某正是利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之便利,离职前故意不与他人交接合同管理工作,导致该公司合同管理出现混乱,其于离职时趁乱将公司保存的其本人劳动合同“顺手牵羊”,隐瞒公司与自己已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而后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骗取双倍工资赔偿。目前,涉案的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信时记者何小敏 通讯员崔杰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