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华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02.07.2016  18:02

7月1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1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凌伟宪、李力、吴树坚、赵小穗,秘书长陈小清等参加会议。会议决定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会期1天半。

会议审议了《关于市司法机关对市人大内司委监督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广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情况工作方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有关议题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关于解决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农村生活饮用水问题的建议》、《关于完善全市中小学配备专职校医的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情况的书面报告;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时间。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指出,市政府要正确处理政府、市场、业主之间的关系,引入市场竞争,发挥市场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提取审批、保值增值、第三方监管等方面作用;加快推进业主自治,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主导作用和积极性。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补建和续交制度、专户银行准入和退出机制、应急抢险资金使用制度,逐步扩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适用范围,探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付制度,优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使用程序,适时推动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要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指出,市政府要加快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推进文物合理、适度、活化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要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人员专业培训和对基层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文物保护监管力量。要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对非国有文物保护方式的研究和探索,简化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所有人申请补助资金的手续。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关于广州市与智利圣地亚哥市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指出,市政府要建立健全互访机制,着力加强实质性交流合作,增强交往实效,推动两市友好关系不断发展,造福两市人民。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指出,市政府及台资企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对台商进行专项宣传、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帮助台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减少投资经营风险。要在坚持依法保护的前提下,灵活引导台胞融入广州,在诸如就医、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或适当照顾。要鼓励支持建立广州市促进台资企业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的新型研发机构,营造更加开放、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整合涉台信息,搭建涉台信息共享平台。市政府要研究制定相关政府规章制度,争取今年内出台保障台胞投资权益的规定。

(编辑:王玉萍;审发:梁文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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