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舞蹈比赛的通知

07.05.2018  22:08

粤教体函〔2018〕81号

 

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要求,决定举办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舞蹈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伟大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比赛以“舞动中国梦,谱写新华章”为主题,旨在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青春风采,促进舞蹈艺术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大学生对舞蹈艺术的热情,提升大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四、参加对象

全省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在读研究生。

五、比赛形式和分组

(一)比赛形式

以群舞为形式,舞蹈内容积极向上,舞种不限,可为古典舞、民族民间舞、当代舞、现代舞、芭蕾舞等舞种。另设街舞专场。

(二)分组

群舞分为非专业组(非艺术院系舞蹈专业或舞蹈方向)和专业组(各高校艺术院系舞蹈专业或舞蹈方向)两个组别。街舞专场展示不分专业、非专业组别。

六、活动安排

活动分初赛、复赛、决赛(展演)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阶段

学校宣传发动,组织各院系学生参与,在本校开展创编、排练、观摩表演及比赛等多种形式校内活动。

(二)复赛阶段

各高校报送参赛节目相关材料至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碟选”。

(三)决赛(展演)阶段

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入围决赛名单,并进行现场展演。

七、节目要求

节目内容要紧扣主题,讴歌新时代精神。注重对我国民族优秀舞蹈艺术,尤其是岭南民族民间舞蹈艺术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传承发扬。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具有时代气息、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一)表演时间:群舞类节目不超过7分钟,街舞类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节目人数:每个参赛节目人数不超过36人。

(三)报送数量:每所高校上报节目不超过6个(限2个专业组,2个非专业组,2个街舞类)。

(四)鼓励创新。原创节目、岭南题材的作品可适当加分,分值不超过总分的5%,限2017年1月后创作的节目(街舞类专场展示节目除外)。

(五)入围决赛的节目名称、内容、选手须与复赛(碟选)报送视频的名称、内容、选手一致,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八、报送事项

(一)报送要求

参赛节目按组别要求分盘录制成DVD光碟和U盘(MP4格式)各一份。视频要求全景录制正面一个机位,帧数连续不间断、无剪辑,声音为现场环境音,舞台灯光为基本光,不允许使用电脑灯、染色灯、光束灯等定点光、特效光。选手可穿演出服装,但不允许化妆。并作相关注明。

(二)报送时间

请各高校于2018年9月19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参赛节目信息表、视频材料、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等报送到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不接受二级学院或个人报名。

电子版报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实训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5859736。

纸质版报送至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高尔夫球场路,联系人:汪洋 联系电话:18664541606。

九、奖励设置

(一)各组别决赛节目评选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入围节目的20%,二等奖占入围节目的30%,三等奖占入围节目的50%。

(二)设立指导教师奖,获得一、二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分别获“指导教师一、二等奖”(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教师)。

(三)设立优秀创作奖,评选数量为本次活动获奖原创节目总数的30%。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联系人:李晓风,电话:0757-85859736。

省教育厅联系人:袁子媚、曾妍,电话:020-37628026。

 

附件: 附件1 广东省第四届大学生舞蹈比赛组委会名单.docx

                      附件2 选手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3 参赛节目信息表.docx    

                      附件4 活动安排与说明.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