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硝酸铵乘车被举报 举报者获北京警方8千元奖励
#法制晚报快讯# (记者 唐宁)车站偶遇神情焦虑男子,欲上前帮助,男子却突然走开,市民刘女士觉得此人行迹可疑,立即告知了正在巡逻的民警,阻止一起重大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记者晚上获悉,因举报有功,刘女士获得了市公安局奖励的8000元奖金。
7月27日下午,一名背着大行李包、手上还拎着个大纸箱的年轻男子在北郊长途汽车站内,神情焦虑,迟迟不肯走进大厅,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刘女士上前询问年轻男子是否需要帮助时,男子却迅速离开,举止十分诡异。刘女士遂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正在巡逻的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民警。
接报后,民警立刻拦住该男子,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开展检查。纸箱被打开后,民警发现箱子里整齐的排列着7个白色塑料瓶,上面都贴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警示标签。
经初步了解,塑料瓶内均装有危险物质硝酸铵,每瓶约500克。民警立即将男子带回所内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经审查,嫌疑人许某某(男,23岁)本是要将这些硝酸铵安全运抵位于河北的一处实验室,但为了图省事、图便宜,他竟然冒险携带着3.5公斤的危险物质乘坐长途车。
许某某明知硝酸铵是制作炸药的主要成分,却不顾公众的安全,将危险物质带入公共场所,一旦在途中丢失或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许某某因非法携带危险物质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经警方评定,刘女士举报的线索为“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警方决定向刘女士发放奖金8000元。
市公安局民警对刘女士积极发现、举报可疑线索表示感谢,呼吁更多的群众主动发现、举报身边的涉恐涉暴可疑情况和线索。
据了解,2014年3月1日市公安局正式实施《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北京警方通过向举报线索的群众发放奖金的形式,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反恐防恐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反恐防恐意识。
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群众发现可疑线索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进行举报:一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二是通过“平安北京”微博私信功能举报,三是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四是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对经核实有价值的涉恐涉暴情况、线索,北京警方将按照“重奖、快奖、多奖”的原则对举报群众进行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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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群众举报且被北京市公安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
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
二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
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事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
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实行物质奖励方式,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
一级线索:原则上不低于4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二级线索:原则上不低于20000元、不高于3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三级线索: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高于10000元,并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