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举报了食品安全问题 一经核实最少获奖5000元

29.12.2015  18:54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广州日报记者从市食安办获悉,从即日起,该办将组织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市民日常和节日期间消费量大、反映问题较多的食品和相关产品,包括蔬菜、生鲜肉品、粮油、炒货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以及年夜饭、集体聚餐、外卖配送等餐饮消费服务。

    食用农产品必须自检或送检

    检测结果及时向消费者公布

    据悉,自今年10月1日“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对对违法生产行为惩罚力度明显加大。本次整治行动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食品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广州市食安办庞庆宁副主任呼吁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积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采购凭证。

其中,销售的生鲜肉应当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或外地供穗屠宰企业生猪(牛、羊)产品销售凭证)或分割肉销售凭据。市场开办者应当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其中,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肉菜)市场、大型超市还必须落实食用农产品的自检或送检制度,检测结果要及时向消费者公布,即日起至2016年1月底前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和督促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该项制度。未按时落实整改并履行市场管理职责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将依法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举报违法食品生产行为

    经核实最少奖励500元

    除了加大监管力度,庞庆宁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消费,餐饮消费尽量选择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标示“笑脸”的商家。而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清晰、有效,购买生鲜肉品可要求商家出示检疫合格证明等有效凭据,购买蔬菜前注意观察市场管理方公示的当天蔬菜抽检情况。另外,要注意索取发票、小票等购物凭据并妥善保存,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投诉。市民还可积极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一经核实,监管部门将按规定给予不少于500元的举报奖励金。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为:12345。(广州日报记者翁淑贤 通讯员郭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