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举报涉恐线索贡献特别突出奖励不设上限

03.06.2015  14:04
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恐线索实施重奖的通告》重新修订

  记者从深圳警方获悉,近期,深圳警方对2014年6月公布的举报涉恐线索奖励制度进一步予以完善,重新修订出台了《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恐线索实施重奖的通告(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通告》。修订后的《通告》对有奖举报奖励额度进行了调整,调整为500~500000元人民币,对于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不设上限。

据了解,修订后的涉恐线索有奖举报办法有两处明显的变化,一是扩大了举报涉恐线索奖励的范围,不仅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案件类线索,也涵盖了其他与涉恐怖活动相关的人员、住处、车辆、事件、物品等相关联的可疑行为或迹象等非案件类线索;二是涉恐有奖举报奖励额度调整为500~500000元人民币(对于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不设上限),同时对市民举报涉恐线索的方式、奖励标准、奖金领取、举报人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也进一步予以明确。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反恐防恐工作,如发现有各种可疑涉恐情况或线索,可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共同防范打击各类涉恐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安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钱文攀 通讯员:卢笑 肖晶晶 编辑:小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