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团省委、省律师协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举行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派驻仪式
12月14日,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律师协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联合举行了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派驻仪式,欢送即将奔赴粤东、粤西、粤北欠发达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的44位律师志愿者和97位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
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解决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不足和山区县、贫困县律师资源短缺问题,加大力度调配优秀律师、青年志愿者等支持律师资源短缺地区法律援助工作”。为此,省政府将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今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并安排专项经费900万元支持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
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律师协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从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招募活动,得到了各地青年的积极响应,通过层层选拔和专项培训,最终确定了141名志愿者派驻到全省93个欠发达县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省司法厅副厅长余继军、政治部主任谢昌晶、团省委副书记梁均达、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周昭忠、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长黎业辉和相关领导参加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派驻仪式。
仪式上,来自深圳的温桂芳律师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发言,她说作为一个在基层法院工作8年,又从事律师工作8年的法律工作者,她深知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重要性,更深知作为一名法律人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为了心中的那份使命与责任感,她坚定自己的选择,相信这是她律师职业生涯中突破物欲去体现中国律师职业形象的一种特殊经历,最后她呼吁现场的所有志愿者们用行动来影响更多的法律人加入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中来。
团省委梁均达副书记在仪式上对志愿者提了三点希望,一是一是希望大家“乐于奉献”,在帮助群众、援助弱者的奉献中传递文明、践行承诺。二是希望大家“勤于实干”,在脚踏实地、扎扎实实的工作中有所作为、体现价值。三是希望大家“善于学习”,在奉献基层、投身一线的实践中提高素质、锤炼品格。
同时,他要求各地市团委要主动和地市司法局对接,加强协作、完善机制,为法援青年志愿者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创造平台、做好保障,当好法援青年志愿者的“娘家人”。
最后,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昌晶发表讲话。他说,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更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很多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我省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年均增长达9.6%。但是,由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还存在着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律师资源短缺等问题,难以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亟待加强和改进。通过开展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向欠发达地区派遣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专业知识的志愿者服务群众,汇集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对推进我省法律援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希望各位志愿者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发扬“奉献、友爱、互助、服务”的志愿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志愿服务这一光荣的事业中;始终加强学习,在艰苦的环境和法律援助工作实践活动中了解国情省情,磨砺意志,并把此次行动作为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有效途径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传播法律援助志愿者精神,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时代新风范。
在派驻仪式上,省司法厅、接收市司法局与志愿者签订了志愿服务协议。15个欠发达市司法局、团委的领导接受了广东法律援助青年志愿服务团旗帜,广东省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行动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