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拖不还

01.06.2015  13:35

  7年前参与高耀镇政府修建大桥基础工程和水毁河堤修复工程,工程完工后,镇政府以资金紧张为由,给洛南县农民姜月明写下一张2.4万余元的欠条。然而,姜月明至今未能要到工程款。

  点评:该镇先以机构改革镇领导调任为由不认账,后经法院调解又食言不予履行,权力的任性真是无以复加,绝不是一个“财政紧张”能够搪塞的。上级纪检、组织部门应对这类久拖不还事实确凿的相关责任人实行提拔评优“一票否决制”。    ——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