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对连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督导评估
08.01.2015 15:19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派,国家督学、专家组组长曹全路带领3名专家,对广东省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督导评估认定。
专家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代表等4个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实地查看7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等方式,对该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水平进行了督导评估。专家组对连南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广东省教育厅高中与中职教育处副处长冯成志,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院长邓溯明,市教育督导室主任王振华,连南县副县长房志荣及县教育局负责人参加了督导评估活动。
(供稿:清远市民族宗教局 编辑:办公室 陈亮)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08.01.2015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