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会否影响遗产继承?

15.10.2014  12:28

  梅县李先生咨询:我们兄弟二人,哥哥早已成家立业,一直在深圳打工和生活,父亲生病期间,他们从未回家看过,只是偶尔会寄些钱回来。前不久,父亲病故,丧事全由我一人办理。请问,家里的房屋和父亲的积蓄等,我哥哥是否有权继承?又或者我可以比他分得更多的遗产?

  梅州市司法局市公职律师事务所范伟基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你哥虽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未尽扶养义务,只是偶尔寄些钱回来,在你父亲生病和病故时也未回来照顾和送终,而你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分配遗产时你可以多分,你哥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