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不义之财 公司老总虚开发票沦为阶下囚
本是辛勤打拼多年的生意人,却因抵挡不住利益的诱惑,在无任何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与老乡合作虚开增值税发票,事情败露后自知逃不出恢恢法网,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近日,梅州梅江警方破获1宗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金额达1700余万元。
2017年3月,梅州市国税局将陈某浩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一线索移交给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该局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循线展开侦查工作并准备实施抓捕,迫于警方强大的攻势,4月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陈某浩主动到梅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浩(男,60岁,平远县人)对其于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期间多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浩经营木材生意多年,并于2012年在梅江区注册成立了一间家具公司,其本人担任公司法人及实际经营者。2015年1月,老乡丘某标找到他,商量由陈某浩经营的家具公司向丘某标在珠海的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回报,丘某标会支付发票金额8.4%的费用给陈某浩。考虑到自己的公司确实在做家具生意,且很多买家在购买家具后并没有索取发票,在利益的诱惑下,陈某浩一口答应了下来。2015年3月开始,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陈某浩陆续向丘某标实际控制的珠海市某投资公司开具了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66份,价税合计金额约1707万元;在2016年8月16日又给珠海市某商贸公司开具了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价税合计金额36万元。上述共17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约1743万元,陈某浩从中获利140余万元。事情败露后,犯罪嫌疑人丘某标被珠海警方抓获,迫于强大的压力,嫌疑人陈某浩选择了主动到梅江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市场秩序。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因贪图个人利益而触碰法律底线,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防止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关键是要学会如何识别真伪,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袁运华 陈榕 编辑:芭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