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批九大设区的市 今日有望获地方立法权

28.05.2015  10:52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报道:27日下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的议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如在28日的常委会全体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以上 九市将可即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对决定草案做了说明。据了解,4月1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三个评估组,分别对佛山等九市是否符合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件进行了评估。评估主要围绕九市的立法能力,立法需求,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展开。

  在立法能力上,佛山等九市已成立或者已经经市委同意成立法制委员会;已成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均具备法学学历或者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九市法制局配备有 法制专职工作人员,住建、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文广新局等相关部门,设置了法规科或配备法制专职工作人员,以衔接地方立法工作;所在地均有高校为立法工作 提供智力支持。

  在立法需求上,佛山等九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需求强烈。近五年来,各市在三个方面都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为接 下来的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其中,佛山60件、韶关21件、梅州64件、惠州68件、东莞20件、中山256件、江门22件、湛江21件、潮州 34件。同时,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并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了立法项目。

  在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上,佛山等九市的常住人口数量均在270万以上,户籍人口均在190万以上;地域面积均超过1800平方公里,各有不同的区位优势;九市经济社会均处在重要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阶段,2014年生产总值均在850亿元以上。

  王波表示,经评估,九市均已具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件。

   设区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进程

  2014年11月省委书记胡春华和省委常委专门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2015年立法工作设想,并就做好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5年1月省委第十一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明确要求“按照国 家的部署,有序推进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工作。充实有立法权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力量,做好机构设立、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工作。

  3月27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确定我省第一批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有关情况的汇报》,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动这项工作,成熟一批,确定一批。

  5月常委会办公厅与省委党校、立法基地共同举办第一期地方立法培训班,为各市培养立法人才。



前5个月中央企业完成投资1.7万亿元 同比增长12.5%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王希)国务院国资委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至5月,中央企业完成投资1.新浪广东
农业农村部部署高温防御工作 落实抗旱保苗关键措施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于文静)据中国气象局新浪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