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人才免试可入东莞事业编
记者7月2日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获悉,日前出台的《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是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事业单位不用公开招聘,可采取调动、考核的形式直接引进。
新政将于近日正式施行。
据市人力资源局介绍,该项政策旨在深入推进人才东莞战略,解决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与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制定的。
《办法》明确,可免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位完成人、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等9类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教育和卫生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适当降低了引进条件,《办法》明确,凡是东莞教育、卫生、文化领域紧缺急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地市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本科以上人才也纳入了范围。
《办法》在引进人才的方式和程序上也做了简化调整,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根据相关要求直接办理调动手续。原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通过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此外,《办法》指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需控制在单位空编数额范围内,可不受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属于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等七类规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监管
袁宝成:防止引进“关系户”
新政出台前,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强调,东莞要高度重视人才问题,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要处理好程序简单和条件严格的关系、人才的主观评价和客观标准的关系、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的关系,对于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引进条件还可进一步简化。同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引进“关系户”。东莞要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人才,让更多的人才愿意到东莞来。
市人力资源局表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将做好监督管理,对引进的人才的相关学历学位未能通过验证,或相关职称未能通过确认的;对伪造相关证书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调动或考核资格的,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
中山大学教授林江认为,在公开招考的过程中,公平是首要的,要一视同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提出申请,还要做好公示等环节,确保没有暗箱操作。
东莞理工学院教授莫安达指出,对企业来说,人才引进后如不能解决问题,便会损害其利益,但对事业单位来说,可能对其自身利益影响不大。因此,要有“引进追责政策”,如果按照新政将人才引进之后,发现相关证明与事实不符的,负责引进的有关人员应被追责。
▶专家观点
莫安达:新政有利于引进优秀人才
莫安达对这一新政表示肯定,他说,以往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在公平公正方面有保证,但对特殊人才的考核方面并无优势,“统一招考可以避免庸才进来,但也可能会让一些奇才进不来”。
莫安达举例说,其所在的高校要培养应用型人才,这就需要技术型的教师,但往往他们的学历不能达到要求,考试也不能量化这种实践能力,因此经常会有遗憾。而对于一些口碑好的学科带头人,还用常规的考试去招聘,会让人感觉“不够信任”。因此,新政出台会给用人单位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引进人才,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林江:九类人才有助东莞转型升级
林江认为,这项政策降低了高层次人才进入事业单位的门槛,释放出东莞求贤若渴的信号。
林江说,东莞并不缺人,缺的是高端人才,九类人才对东莞转型升级具有特殊的意义。这些人才具有两个特征:其一,针对性很强,大部分与科技创新有关,属于经济发展的紧缺型人才;其二,实用性技术人才受到重视。这对东莞通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来降低对出口加工业的依赖,对于东莞新形势下聚集高端人才非常有好处。
九类人才可谓炙手可热,其他地方对他们也会有相应的优惠条件,如何吸引这些人才来莞发展呢?东莞此次提出不用考试直接入编,只是个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引进高层次人才,除了提高待遇降低门槛外,东莞还要注意营造人才成长、生活的环境,让他们的才华得到施展,精神生活得到满足,这类改变才是根本性的。
《东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试行办法》
■九类人才
●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位完成人、国家“863”、“973”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
●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复合型人才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和国家级教学名师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央“千人计划”人选
●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获得者
●东莞市各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东莞市教育、卫生、文化领域紧缺急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地市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才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本科以上人才
●其他经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
■引进程序
原在编人员 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属于市内在编人员
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市内调整呈批表》,按照市内干部调动程序办理
●属于市外在编人员
填写《广东省企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按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莞单位调进市外工作人员办理程序
非在编人员 先经主管部门考核
●原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通过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步骤
制定考核方案
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空编情况、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及岗位需要,制定具体考核方案。考核工作可采取用人单位党组集体讨论确定,或组织相关专家考评组开展考评,或成立考核小组进行结构化面试、专业素质测试、业绩评价等方式进行。
考核方案备案
用人单位对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推荐被考核人员,填写《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及短缺专业人才呈报表》,连同考核方案及被考核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公布考核方案
考核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考核方案及被考核人员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组织考核
考核方案公布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并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局审定后,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人员名单等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同意后,按有关权限办理人员聘用及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