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也可在广州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09.03.2017  13:33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3月9日)通报:明天(3月10日)起,广州将新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届时,全国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我市居住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公安局在去年7月起先后开通海南省等27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在今年3月10日起新增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广州警方提醒,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的办证手续和办证地点请办事群众登录广州金盾网、“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等查阅,也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