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动员会在化州召开集结号已吹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省妇联《广东省妇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和茂名市的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团结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7月23日下午,茂名市妇联联合化州市妇联在化州市官桥镇召开了茂名市“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动员会。茂名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芳,茂名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周玉东,茂名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梁木兰,化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太强,化州市副市长莫燕,以及化州市相关单位的领导出席了动员会。
会议由化州市妇联主席颜晓燕主持。周太强副书记在会上致欢迎辞。莫燕副市长宣读“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倡议书。官桥镇党委陈英超书记介绍官桥镇“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情况。
周玉东主席在动员会上强调,党有号召,妇联有行动,妇女加油干!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将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引导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二是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把“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作为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农村妇女工作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联”字作用,广泛发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到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来。三是要求广大妇女姐妹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主战场,要当好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积极参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以实际行动引导村民讲文明、树新风。
刘芳副书记对我市妇联组织积极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茂名市各级妇联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部署周全,措施得力,引领妇女群众积极投入到乡村振兴的滚滚浪潮中,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他希望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强思想引领,带动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并鼓励广大妇女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彰显风采。
会上,刘芳副书记为荣获茂名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村(社区)的化州市丽岗镇丽岗村社区、化州市新安镇新安社区授牌。周玉东主席为荣获茂名市“巾帼创业示范基地”的化州市谷林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化州市樱花泉农业种植基地授牌。
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和寻找“最美家庭”作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主要任务与推进措施之一,在文明乡风培育行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动员会上,茂名市、化州市领导为化州市23个镇(区、街道)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为化州市“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先行点丰村村的最美家庭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动员会结束后,与会全体人员进行“我为创文创卫创森添一份力”承诺签名,并观看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工作展板和宣传专栏。活动现场还开展岗村联动义诊公益活动、“妇女维权咨询”“妇女小额贷款宣传”“禁毒知识宣传”“防邪宣传”“安全知识”等咨询活动以及茂名市“巾帼创业示范基地”产品展示活动。
此次活动由茂名市妇联主办,化州市妇联承办。各区、县级市妇联主席、滨海新区、高新区妇工委主任,化州市各镇(区、街道)妇联主席,化州市官桥镇领导班子、各村(社区)妇联主席、镇机关单位妇委会主任,官桥镇丰村村“两委”及驻村干部,受表彰的最美家庭、先进个人代表和丰村村的妇女群众等300多人参加。(茂名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