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本土化”破解“引进难”

21.07.2015  12:39

  编者按:5月底,我市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抓住提高乡镇干部“本土化”比例这一核心,建设一支团结和谐、勤奋敬业、清正廉洁、扎根基层、适应新常态的乡镇干部队伍,形成乡镇干部“引得进、留得住、沉得下、用得好”的良好局面。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全面反映我市在乡镇干部队伍建设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敬请读者垂注。

  ●本报记者  刘晓娟

  乡镇干部工作压力大,环境条件较差,工资报酬相对较低,由此带来的“引进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市不少乡镇特别是边远山区乡镇的干部队伍建设。去年以来,我市着力提高乡镇干部“本土化”比例,积极拓宽乡镇干部来源渠道,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取得初步成效。

  “从基层来、到基层去”,这是近年来我市乡镇公务员招录原则之一。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优秀高校毕业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也是乡镇公务员“储备库”。去年以来,全市共招录乡镇公务员917名,其中从本地大专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中招录547名,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招录142名,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139名,从优秀村(社区)书记(主任)中招录27名,从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62名。今年上半年,全市共选拔乡镇领导干部49人,其中本地成长的公务员19人,占39%。此外,我市还通过动态管理、调剂交流和临时聘用等方式提高乡镇干部“本土化”比例。

  今年5月底出台的《关于加强乡镇干部培养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乡镇干部“本土化”比例“两个30%”的目标。“这是用制度把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市委组织部调研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目标要求各县(市、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中本镇籍或居住在镇的人员比例达到30%左右;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名本镇籍干部担任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常务副镇长;每年从优秀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不少于当年招录人数的30%。

  “留得住、用得上是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两个30%’为基层乡镇干部的稳定和持续供给提供了切实的保障。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名本镇籍干部担任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常务副镇长,更是保证乡镇班子队伍本土化稳定性、保持地方政策延续性的关键。”市委党校公共管理学教研部讲师廖思恭认为,《意见》的实施为选拔基层乡镇人才提出了挖掘、培养、使用的路径,切合各方利益。“这是充分结合梅州实际而提出的措施,对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廖思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