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14.08.2019  12:02

大洋网讯 近日,越秀区政府公布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涉及兴隆坊6号,文和里3号之1、之2、之3,5号、7号、8号、9号,流水井44号,伍权里4号,小马站21号,小马站23号、之1,教育路联合执勤工作站,兴隆坊变电房、公厕以及部分未列门牌。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根据征收补偿方案,框架结构房屋如果选择货币补偿最高可以拿到49150元/平方米,也可选择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或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进行房屋产权调换。

大小马站古书院群航拍图。(资料图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莫伟浓 摄

大小马站书院街位于城市传统中轴线上,紧邻北京路千年古道。清代,大小马站周边云集了上百家合族祠书院,规模为全国之最。改革开放后,中山五路、北京路、西湖路、教育路商圈名震全国,引领商业时尚。位于商圈中间的大小马站逐渐形成以书院民居兼具刻章、文印特色的商业街区。

对大小马站书院群的保护,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引起广泛重视。2000年,市委、市政府将古书院群确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2003年制定了《关于保护大小马站、流水井古书院群的议案实施方案》,2004年通过了《广州市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规划》。

2011年,在确定大小马站复建工作由越秀区政府负责后,该区提出《广州市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与更新规划》,并于2013年获市审议通过。2016年,越秀区启动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一期工程,涉及88户居民,目前已安置83户。

记者在书院群核心地带的流水井茂陵新街布告栏看到,很多街坊来详细了解征收补偿方案。根据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越府征房〔2019〕1号】,征收房屋地点为:兴隆坊6号,文和里3号之1、之2、之3、5号、7号、8号、9号,流水井44号,伍权里4号,小马站21号,小马站23号、之1,教育路联合执勤工作站,兴隆坊变电房、公厕以及部分未列门牌(如有遗漏,以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据悉,此次征收补偿工作由越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依法组织实施,并由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若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越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报请越秀区人民政府依法按照上述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根据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项目范围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最高可以拿到49150元/平方米

根据补偿方案,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按以下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选择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其中,框架结构房屋40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385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37500元/平方米。同时,还设有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将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000元/平方米计算,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如在第一阶段搬迁的还有搬迁时限奖励,即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住宅房屋将给予3000元/平方米的搬迁时限奖励。此外,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每月50元/平方米标准一次性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也就是说,按最高标准计算,住宅的框架房屋如选择货币补偿,最高可以拿到(40000+6000+3000+150)49150元/平方米。

街坊通过公告栏详细了解征收补偿方案。

产权调换:可选珠光路或解放中路房源

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选择在珠光路北侧复建房项目及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进行房屋产权调换。选择产权调换的将根据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

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在珠光路北侧安置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比例1∶1.05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在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比例1∶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不过解放中路安置房地块由于有考古发现,建设进度有所推迟,还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建成。

选择产权调换的也设有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中,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计算,给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征收奖励。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如果被征收人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700元/平方米给予搬迁时限奖励。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自行临迁安置,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支付每月50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征收人腾空并交付房屋之月起计至入住通知书发出之日的第3个月止,少于3个月的,按3个月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2500元/户的,按2500元/户支付。

文、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廖靖文(除署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