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不用中介也行 在家就能网签和打印合同

05.11.2014  10:48

   11月11日左右,市房管局开通网上自助签约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功能,但是网签合同不等于产权过户,只有经过双方签名盖章及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后,才算完成。

   东莞时间网讯 双十一”除了网上购物有活动,市房管局也给买二手房的市民带来了好消息。市房管局说,11月11日左右将正式开通二手房网上自助签约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功能。届时,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可登陆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dgfc.dg.gov.cn/dgwebsite_v2/main/default.aspx)进行签订及打印合同。

   在家就能自主签约、打印交易合同

  昨天,为期四天的全市房管系统业务培训班正式开班。

  在业务培训内容中,有关开放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及打印的内容属于该局即将开通的新业务。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方便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签订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市房管局决定11月11日左右正式开通二手房网上自助签约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功能。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登陆房管局公众信息网进行签订及打印合同。

  市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早在2010年9月1日,东莞就启用了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即: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签订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第一种是通过已取得机构备案证书并申请入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及打印,客户需向中介交一笔服务费。第二种是由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协助签订及打印。

  “一般没有通过中介买二手房,而自由达成交易的双方都是通过第二种方式来办理合同的签订和打印。需要自己到房管所办理,人多的时候可能需要排队拿号等候办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这项业务的开通等于又新增了一种签约方式,这种方式对于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来说,在家自助网签和打印后,再到房管所确认时就免去了当场网签和打印合同的环节,节省了时间。

   到房管部门确认后 再在合同上签名盖章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二手房网上自助签约及打印《房地产买卖合同》功能是提供给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意向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使用的。

  对于由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交易的,那么市民要督促中介机构使用其用户登陆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签订挂牌协议、房地产居间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

  市房管局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可以辨别买卖双方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为黑中介,因为黑中介无法登陆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第二,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违约后,市房管局可以调取房地产中介机构操作记录,有效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网上合同签订及打印后不等于产权过户,只有经过双方签名盖章及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后,产权过户才算完成。合同签订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为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因此建议买卖双方持合同到房管部门确认后再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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