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买赃车驾驶被失主撞见 五华男子被依法刑事拘留

23.02.2016  11:11
后来沙某和孙子蓝某在县城古大存大桥上,发现一男子驾驶的摩托车很像自己被盗的摩托车,便跟随该男子至河东镇大新街,后确认是自己被盗的摩托车,于是婆孙俩将该男子扭送到河东派出所。

  本报讯  低价买到他人偷来的摩托车,驾驶赃车巧遇失主被扭送至派出所。日前,嫌疑人李×清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16日上午,沙某驾驶五羊本田摩托车到县中医院办事,半小时后,他从医院出来发现摩托车被盗。后来沙某和孙子蓝某在县城古大存大桥上,发现一男子驾驶的摩托车很像自己被盗的摩托车,便跟随该男子至河东镇大新街,后确认是自己被盗的摩托车,于是婆孙俩将该男子扭送到河东派出所。

  根据案件属地管辖原则,河东派出所将李×清(44岁,五华水寨镇人)移交至案发地的华兴派出所,由华兴派出所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经审查,李×清供认了其于2月16日上午以800元的低价从一女子手中购买到钥匙孔被撬坏、无证照的摩托车的犯罪事实。

  据了解,李×清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目前,案件的侦察和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魏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