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企要注意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应申请保护

01.06.2016  01:34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曹丽娟)金燕牌东莞米粉(由东莞市金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最近陷入一起涉嫌冒用国家地理标志买卖合同纠纷。该纠纷案近日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

原告陈某在深圳购买金燕牌东莞米粉一包,该涉案食品标签标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东莞米粉(金燕牌)”的地理标志,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涉案产品涉嫌冒用“国家地理标志”,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欺诈,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

经东莞检验检疫局产地证科查明,该公司在2001年申请办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质检总局于2002年1月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该企业即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可在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未构成欺诈行为。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应依照规定经审核批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依照本规定经注册登记,并接受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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