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两村民均主张争议牛的所有权 法官:DNA认亲

03.08.2018  16:14
清远两村民均主张争议牛的所有权 法官:DNA认亲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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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日报清远讯  (全媒体记者曹菁  通讯员曾文秋摄影报道)“我的牛平时都是放养在村里的山林里,我每个月会去看两次,但被告竟将我的牛牵回家中,拒绝归还”。连南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连南县)大麦山镇两村民因对一头小黄牛的所有权发生争执起诉至连南县人民法院,一方坚称小牛的“妈妈”还在自家,可以“滴血认亲”,究竟孰是孰非?记者昨天获悉,该案件于近日审结。法院工作人员最终跨省求助专业机构DNA鉴定令案件水落石出。

  两村民均主张争议牛的所有权

  据原告房某尔介绍:涉案的黄牛是2014年8月出生的,头上有一点白色,是家里一头母牛所产。黄牛还生育了一头小黄牛。现在黄牛及其所生的小黄牛均由被告房某强保管。

  房某强则辩称:涉案的黄牛是自家死去的母牛所生育的,今年已四岁多了。

   争议牛引发的DNA鉴定

  在原、被告双方对争议牛的年龄、特征、生育情况等均熟悉掌握的基础上,本案确定争议牛所有权归属的唯一突破点在于:原告自诉生产涉案黄牛的母牛仍在其家中,而被告则表示生产黄牛的母牛已经死亡。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对黄牛及原告家中的母牛开展血缘关系鉴定。

  而在法医物证鉴定类别中,为牛开展血缘关系鉴定是极其罕见的,连南县法院工作人员经多番寻找,最终跨省寻获一个位于云南省的现代司法鉴定所可以开展此类鉴定。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连南县法院工作人员按照鉴定所要求,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大力协助下将争议牛及比对牛的血液顺利提取并包装封存,在确保送检血液DNA符合检测标准前提下将送检样本寄至云南现代司法鉴定所开展鉴定。

  7月9日,云南现代司法鉴定所就送检的两头牛是否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争议牛与比对牛存在亲生血缘关系。承办法官在收到鉴定结果后立即召集原、被告及其家属前往当地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被告及其家属在收到鉴定意见书后均表示对鉴定意见无异议,且愿意遵循结果将争议牛及争议牛所生育的小牛归还给原告,也愿意承担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用。原告亦在调解当日如愿以偿地将争议牛领回家中。

  据承办法官解释说,本案虽为一头牛引发的纠纷,但败诉方所应负担的诉讼成本却比争议牛的价值更高,故提醒饲养人(管理人)饲养家畜应尽管理义务,妥善看管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引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