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奖补是创新驱动的催化剂

23.12.2015  11:16
本报报道: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近日印发的《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给广大企业带来了重大利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完成技改投产后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连续三年获得奖补资金。

  ■ 邱发平

  本报报道: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近日印发的《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给广大企业带来了重大利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完成技改投产后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助,符合条件的可以连续三年获得奖补资金。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面对新旧增长动力的尚未转换,加之“三期叠加”多种矛盾聚合的挑战,如何主动认识适应新常态,在新一轮的结构调整中获得生存发展,成为不少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无疑,通过创新驱动努力使企业走向产业中高端是获得更大发展空间的必然路径。事实也证明,那些善于捕捉市场机会,重视满足个性化需求、有品牌价值、搞技术创新的企业,在新常态下照样过得好。实际上,不少企业都想通过技术改造走自主创新之路,以便抓住产业转型升级的机遇,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有一席之地。但是由于资金、人才等限制,很多时候并不是单靠企业一己之力就能完成。

  我省出台的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无疑是个重大利好。一则,在深度契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了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起到了激励和扶持作用;二则,为企业改造、创新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从某些程度上解决了企业成长中的“烦恼”;三则,持续3年的奖补,将使企业更有动力加大技改投资力度,追求更先进的生产力,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良性发展循环。

  中央就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了多项部署,但必须明白创新的成效不是一下子就能看出来,有的需要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也是政府持续3年奖补的原因之一。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更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注重需求分析和质量效益,通过创新驱动,努力使自身成为产业的中高端者,甚至是新经济增长点的引领者。

  “没有夕阳产业,只有夕阳技术”。创新是在调结构改革中点燃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而奖补政策当然是创新驱动的催化剂,落实好、推进好这样的政策“大手笔”,必将能激发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创新潜能,在经济新常态下孕育、获得新的经济增长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