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认真吸取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教训 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20.04.2016  13:05
          近日,按照国家、省领导同志关于对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的指示精神,汕尾市各地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新常态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及时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的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特别是近期极端天气频发,各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增加,安全生产面临着较大压力,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的形势和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常抓不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避免因恶劣天气而引发的各类事故。二是迅速开展以建筑施工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以建筑施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道路、桥梁、高层建筑等施工单位高度重视灾害天气对生产的不利影响,加强升降机等各类起重机械特种设备、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工地现场及工人集中居住区等设施设备和重点部位检查检测,提高应对强风、暴雨、雷电、高温、冰雹等灾害天气的防范能力;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渔业船舶、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施工企业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市安委办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加强灾害天气下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早掌握暴雨、雷电、高温天气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和事故的风险评估和预报预警;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职守制度;做好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对恶劣天气可能引发的事故情况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到一旦有险情或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