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 一季度交通事故死亡46人

16.04.2015  13:59

  4月14日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今年一季度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46宗、死亡46人、受伤380人、直接经济损失30.14万元,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仍是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交通违法是主因

  1月22日上午,一辆小轿车途经三乡市场南记车行对开路段时,突然失控撞坏卷闸门进入车行,将部分单车压碎,并损坏了隔壁一家杂货铺的五金、陶器等用品。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前,肇事女司机陈某因行人未能避让与其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之后,陈某准备驾车离开,但因情绪未能恢复平静,误将油门当成刹车,失控冲入路边的单车行。

  交警分析,这是“路怒症”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据介绍,“路怒症”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带着愤怒等情绪开车,或用粗鄙的手势、或言语侮辱、或故意用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

  2月13日上午,黄圃镇男子黄某驾驶小轿车行至镇区兴圃大道宏扬汽车对开路段时,因一时分神撞上路边花基后再撞上路灯柱,事故造成小轿车翻车,黄某从车内爬出来捡回了性命。

  据交警部门统计分析,在今年一季度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共引发事故285宗、死亡38人、受伤317人、直接经济损失24.1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85.07%、82.61%、86.61%、81.51%。其中,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引发的事故所占比例最大,超过总数的六成,主要行为包括开车时聊天,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吃食物,注意力不集中、带着情绪开车等等。

  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事故19宗

  1月26日晚,张某驾驶中型厢式货车途经开发区一路段时,恰遇陈某驾驶摩托车,双方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陈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开发区交警大队调查取证,张某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陈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全市因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共引发交通事故19宗、死亡4人、受伤24人。此外,今年一季度酒后驾驶共引发事故26宗、死亡1人、受伤37人;无证驾驶引发事故6宗、死亡3人、受伤3人;违法变更车道引发事故7宗、死亡2人、受伤8人;逆行引发事故5宗、死亡2人、受伤4人。

  一季度小车发生事故133宗

  从肇事车辆类型分析,一季度小型客车发生事故133宗,死亡12人,受伤133人;摩托车发生事故129宗,死亡9人,受伤159人;货车发生事故47宗,死亡16人,受伤43人;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10宗、死亡1人、受伤10人;三轮车发生事故3宗、死亡3人。从事故时间上分析,夜间18-20时事故较为多发、且20-22时死亡人数最多。

  据了解,交警部门下一阶段将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治危险隐患路段,同时开展“三超一疲劳”、“酒驾”、“夜查”、“降速”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客车、面包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加大夜间行车秩序管控力度,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