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我省较大事故的通报粤安办函(粤安办函〔2015〕210号)
粤安办函〔2015〕210号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
我省较大事故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极坏,社会高度关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0月16日16时03分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平西工业区的澳足鞋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造成4人伤亡、2名消防员受伤。
10月18日19时45分许,清远英德市白沙镇太平石粉厂大凹岭石场违规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爆破工艺,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发生塌方,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10月21日10时30分许,中国联通茂名分公司外包施工队
在茂名市滨海新区海厚村架空光缆施工作业过程中,架空钢绞线与电力线路接触后漏电,造成3人死亡。
10月26日22时24分许,粤KPT978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往湛江方向3404公里+780米处时爆胎失控被后方同向行驶的半挂货车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10月27日8时47分许,粤AM5857旅游大巴行驶至佛山市西二环高速公路三水乐平路段时失控碰撞正在右车道进行标线施工的道路养护工程车,造成3人死亡。
10月29日1时12分许,粤KG9493小型汽车行驶至省道284线茂名化州市路段87公里+550米处时,碰撞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后侧翻撞上路外高压线铁架,造成5人死亡。
10月30日3时33分许,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华美村一自建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430平方米,造成3人死亡。
上述事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通报全省、引以为戒、做好防患。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扭转近期较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工作已进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阶段,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到位;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措施,从严查处、打击到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暗访暗查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道路运输重点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桥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治理桥区水域影响桥梁和船舶安全的事故隐患,对重点部位实施严管、严控、严查和严防。要深化既有违章建筑、高层地下建筑、老城区和城中村、违规住人、家庭作坊、福利院和社会救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整治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爆破作业和外包工程管理,严禁使用国家规定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要继续深化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道路客运行业驾驶员安全承诺活动、建筑施工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要强化实际操作和现场安全培训,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要注重事故警示教育,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逃生自救、科学施救能力,从源头和根本上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地要依法依规查处每一起事故,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厉追究事故责任,跟踪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已对上述事故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请各有关市人民政府尽快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依法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