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细节缘何成为不能说的“秘密”

26.06.2014  19:28

  黑龙江呼玛段、呼玛县呼玛河大桥处22日各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7名初中生和1名参与抢救的成年人溺亡。虽然这是两起个人行为引发的意外事故,但当地如何部署搜救行动、地方搜救能力是否有限等问题仍是外界关心的问题。

  记者针对此事采访呼玛县一名工作人员,对方把电话转给大兴安岭地委外宣办负责人,后被告知“事故没有细节,一切以通稿为准”。另有地方媒体同行向记者反映,当地已不再接受采访。

  既然事故已经发生,相关部门一味回避,是否意味着对自身监管的不自信、又或是逃避责任?记者在工作中发现,对于公共事件的失言,以及信息发布的拖延等情况,在地方宣传干部中普遍存在。一句“事故没有细节,一切以通稿为准”,将包括记者在内的社会大众拒于“千里之外”。

  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是政府部门取信于民的一把“开门钥匙”,在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如果用一厢情愿式的方式埋头解决问题,不管对与错,都容易让群众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产生疑问,即使相关部门做得很好,外界和群众也无从了解。

  为减少学生溺亡事故发生,加强全社会安全宣传教育刻不容缓。媒体的作用是向受众还原新闻真相,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防护措施和监管力度,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同时使职能部门的工作置身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很多时候群众并非不讲道理,只要相关部门或人员把事情讲清楚,原因合乎情理,即使出现一些问题,群众也能理解。而如果信息不对称,沟通不及时,大众难免就会有误解和怨言。只有真正做到公开透明,群众的怨言才能减少,相关部门的工作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对于多地发生的溺水事故,政府部门也应引以为戒,可修建游泳馆,或改善老旧游泳馆条件,满足夏季群众纳凉需求,避免溺亡悲剧再次发生。(记者王松 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