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肇庆“10·15”砂船碰撞西江大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粤安办函〔2015〕197号)

20.10.2015  10:34

粤安办函〔2015〕197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肇庆

10·15”砂船碰撞西江大桥事故调查

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肇庆市人民政府:

10月15日17时50分,一艘采砂船碰撞西江大桥下航孔横梁,导致西江大桥横梁受损,铁路部门已停止铁路列车通行。该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规定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并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市负责批复结案。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及时按规定报省安委办备案。事故调查报告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

如需省有关部门的支持,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琦,020-8313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