琶洲中二区地块规划调整:配套综合医院、地埋式垃圾压缩站

17.08.2021  15:45

大洋网讯 8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琶洲村留用地与政府储备用地(海珠区AH04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开始征询意见公示。在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毛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不变的情况下,优化公服配套和市政设施,设置综合医院,并新增1处三厢地埋式垃圾压缩站。

用地范围

项目位于海珠区琶洲中二区,北至新港东路、南至黄埔涌、西至安悦路、东至新滘东路(规划路)。根据《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抓好近期重点任务的落实工作,争取广州试验区建设尽早取得明显成效,同步落实琶洲村留用地指标,保障村民权益,开展海珠区琶洲村留用地与政府储备用地(海珠区AH0410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优化用地布局和规划指标。控规调整范围内主导用地性质由现行控规的商业金融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调整为商务兼容商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毛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不变。

优化道路系统。根据规划技术要求优化控规调整范围用地路网形态,统筹考虑规划范围道路系统性,实现与周边高快速路、城市主干道顺利衔接。AH0410规划管理单元范围内路网密度由14.9公里/平方公里提升至15.02公里/平方公里。

公服配套及市政设施规划。结合产业片区的实际需求并参考《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配套公共服务设施。AH041010地块设置综合医院,AH041033地块新增1处三厢地埋式垃圾压缩站,AH041021地块应配建1处5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业用地地块建议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产业(商业商务服务业)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配建比例不低于6%来配建,具体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在建筑方案中确定。

视线通廊规划。视线通廊区域为落实琶洲塔-古黄埔港-马鞍岗历史视廊,廊道宽度控制为50米,保证视线、步行流线畅通的情况下,公共绿地内可通过“绿地与地景建筑结合的方式”设置建筑小品、景观建筑、小型文化设施等特色精品建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