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时代, 广东如何应对公共服务大考?

26.02.2016  10:48

今年正式启动“全面二孩”政策,作为人口大省,根据专家预计,广东地区的生育需求将迎来高峰,并维持一段较长的时间。这对我省的公共服务能力将形成新一轮的考验。

这一变化也引起了省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笔者浏览今年的省政协提案发现,有多份提案都为广东如何有效应对“二孩”时代的到来支招献策。

这些提案均认为,我省在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原本就存在的供需不平衡问题今后将更为突出,建议卫计、教育、建设、国土、劳动等职能部门要尽快研究,提前规划,针对“十三五”期间可能出现的供需矛盾(比如幼儿园、妇幼医院和幼儿师资、妇幼医护人员、家庭保姆等),制订出台专项解决方案。 ●南方日报记者 骆骁骅 徐林 通讯员 张其明

建议1.确保每县建成1家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资源的充沛与否直接关系到我省能否有效承接“二孩”政策的落地。我省妇幼健康服务资源的配置情况如何?根据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目前,全省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39所,其中136所是独立法人机构,130所隶属于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9所隶属于综合医院,另有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1946个。

根据统计,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中,硕士及以上、本科、大专及以下的学历构成比分别为6.6%,37.1%、56.3%,这些机构中,主要依靠差额拨款来维持运营的,占58.3%(81所),此外自收自支与全额拨款方式基本持平,分别为17.3%(24所)和16.0%(22所)。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省属大型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的分娩压力较重,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住院分娩服务中,省级机构年平均住院分娩活产数11432人,地市级机构年平均住院分娩活产数5554人,县级机构年平均住院分娩活产数2447人。

对此,广东省政协委员刘银燕在提案中表示,在“二孩”落地释放的生育需求之下,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发展中财政投入相对不足等问题将随之凸显。

例如,由于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年增多,这些项目又以成本测算进行补助,低于现行医疗收费标准,我省存在市、县配套补助经费不到位的情况。根据2014年妇幼保健机构资源监测数据显示,全省仍有24.4%的机构财政补助尚不足以支付保健人员经费支出,不利于妇幼保健机构良性发展。

在部分地市级和多数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设备设施等基础薄弱仍是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的突出问题。刘银燕透露,根据我省2014年妇幼卫生资源监测数据,我省仍有5家妇幼保健机构通过租用或借用业务用房开展业务;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19种保健设备中,拥有7种以上的地市级不足50%,区县级不足20%。

另一面临的挑战则是人才队伍的相对不足。刘银燕表示,如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现有人员编制与实有职工人数比较,省市县各级机构不同程度地缺乏编制。而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整体人员学历偏低,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卫技人员中大专及以下学历者占64.6%,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仅占4.4%。

按照《2011年世界助产报告》的推算方法,每1000分娩数需要6名助产士,以我省年分娩190万,预计需助产士11400名,对比目前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的助产士,我省的缺口在5000人左右。

刘银燕建议,为应对“二孩”生育高峰的到来,我省以及各地市应将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作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内容,明确政府在提供妇幼健康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确保每个县(市、区)均建成1所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

在医疗机构建设上,刘银燕建议,我省应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医院产儿科建设,提高妇产科、儿科临床专科能力,同时加快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机制,确保高危管理的有效衔接和急救绿色通道畅通,以提高区域内妇女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