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于新、成于实 广州实现法制公益宣传全覆盖

26.08.2014  10:37

  近年来,广州市普法人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握时代脉搏,不断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普法新亮点,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致力于服务法治广州、平安广州和幸福广州建设,扎实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实现法制公益宣传的全覆盖。

  一、 发掘传统传媒新优势,弘扬法治精神

  广州市普法办有效整合辖区资源,在普法的形式和载体上积极探索,注重传统传媒的创新,使全市法制宣传阵地更加牢固。

  一是做强普法专题频道。“三五”普法开始,广州市普法办先后在广州电视开设普法栏目《普法视角》、《一周睇法》、《日日睇法》,从2010年开始,发展成为专题栏目——《烦事有得倾》,该节目每晚8时播出,时长45分钟,据央视索福瑞调查,近三年来,该节目的收视率和市场份额占有率均居同类节目第一,并荣获2012年全国十佳栏目奖。为了加强电视普法宣传的力度,广州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在广州市广播电视台尽快开设普法专用频道的议案,建议在市电视台开设普法专用频道。频道定位后,法制类节目由原来1个栏目每天45分钟,增加到9个栏目每天669分钟,全年约4070小时,法制公益宣传广告每天不少于600秒,全年约60小时,收视率预期实现15%增长。目前,由广州市普法办牵头,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财政局等单位共同协作推进普法栏目向浦发频道转型,预计2014年内完成。

  二是做强广州广播电台普法专题栏目。自2007年开始,在广州电台新闻资讯频率(FM96.2)每天播出《法案实录》(以广播剧形式演绎案例,每期30分钟)、《一日懂一法》(以两分钟左右短剧形式解析法律条文,每天播4次)、《做个识法人》(以小剧场形式解析法律法规,每期10分钟左右)等3个普法专题节目,深受大众欢迎。

  三是开辟报纸普法阵地。在原有《羊城普法》季刊基础上,与广州日报社合作,从2014年3月起在《广州日报》开辟普法专栏,每周四在该报刊载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内容和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 开拓新兴媒体阵地,凝聚法治正能量

  在以知识经济和信息产业为特征的今天,法制宣传要满足人民的需求,必须要向科技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为此,广州市普法办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展信息技术普法阵地,最大化地实现普法宣传效果。

  一是继续开发网络型法制宣传。一方面,以《广州普法网》为依托,拓展学法功能和网络互动功能,设置“法律超市”,完善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学法应用系统,升级广州市普法教育信息化系统和网页栏目,使之成为市民喜爱的学法园地、交流平台和应用工具。目前,部分区县的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公共平台也已开通,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覆盖格局。另一方面,紧密集合“广州司法”的新浪微博,以“微普法”的形式宣传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剖析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不断增强固定型法制宣传。广州市普法办借助信息传媒,开发制作“平安广州 普法同行”等法制公益宣传动漫短片,以形象、直观的方式,在全市5000多个公交视频终端、广州地铁各站台车厢的11629 台电视终端、循环滚动,扩大了法治精神的社会传播。同时,积极协调城管委等部门,利用市区繁华商业区、单位服务窗口、大型商场、广场等LED大型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法制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利用公交站牌、社区大牌、建筑工地外围墙等公共场所张贴法制公益宣传海报挂图,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

  三是深入延伸流动型法制宣传。各级普法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和村居,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普法教育工作,并科学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资源,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发展”为主题,创新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灵活有效的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职能优势,积极引导各类法律服务组织参与普法教育,为全市法治建设服务。在不同时期关键节点,充分利用科信局、电信移动等信息传播平台,大量发送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内容和格言警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三、 实现立体化宣传网络,涵养法治文化

  全面出击,广宣传。“平安广州,普法同行。”出门坐地铁,坐公交,可以从移动电视上看到;在单位,在社区,在商业街,电子屏幕上可以看到;翻开报纸,打开电视、电台,打开手机,一样可以看到听到。广州的法制宣传深入至市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真正实现全方位,多角度、全覆盖。据不完全统计,仅“平安广州”专项公益活动,全市一年共张贴“平安”内容海报、标语和派发法制宣传教育资料270余万份,编发短信、彩信、简报信息320余万条,制作法制宣传橱窗(栏)2800个,举办各类学法培训讲座600多期,举办法制宣传咨询、展览、演出等活动2800余场,在群众中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和良好氛围。

  先声夺人,快宣传。广州市普法办根据不同行业和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并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抓契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如每年春运高峰,在全市各主要交通枢纽举办法制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在寒暑假针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律护航、幸福成长”、“成才成长、法治相伴”等校园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进行专项法制公益宣传;针对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消防法及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有关法律法规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等,有效提高相关法律的社会知晓率,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讲求艺术,会宣传。我市各区结合自身的地域特点和文化实际,投资建设法治文化硬件设施,在民众社会生活中融入法治文化元素。用百姓的视角,群众的语言,鲜活的形式,力求群众能“看得懂、记得牢、用得上”。同时,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开设绿道法制宣传长廊,组织法制文艺队伍巡演。全市每年定期组织群众性的法制文艺创作活动,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动漫大赛、电视、文学、书法、摄影创作和比赛活动,法治文化建设生机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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