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

12.08.2015  16:19

  中国林业网8月12日讯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云南省政府同意,7月31日,由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布了包括林业厅在内10个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林业厅行政权力共计261项,涉及行政许可35项(含7个子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给付5项、行政检查22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30项。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要求各部门要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按照行使职权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推进机构、职能、职权、程序、责任法定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版本、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完善。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布,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对林业厅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林业职能体系起到积极作用,对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做好准备。(乐戎 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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