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玉沛副部长率工作组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督查调研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等工作

29.01.2015  17:46

窦玉沛在云南省鲁甸县火德红镇老屋基集中安置点向受灾群众了解过冬安排、房屋重建等情况 
窦玉沛在四川省芦山县芦阳镇火炬村了解灾后重建工作   1月18-22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率工作组赴四川芦山地震灾区、云南鲁甸地震灾区督查调研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恢复重建、救灾款物管理等工作。窦玉沛一行先后深入四川省天全县、芦山县和云南省鲁甸县受灾乡镇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与受灾群众亲切交谈,查看重建房屋施工现场,翻阅救灾资金发放台账,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受灾群众过渡安置、过冬生活安排、倒房重建等工作情况。在四川期间,窦玉沛还与四川省甘孜州民政局负责同志进行了视频连线,进一步了解康定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冬生活安排等情况。   
  窦玉沛对四川、云南两省救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救灾应急、恢复重建和群众过冬生活安排等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勇于担当、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各项救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部署到位,冬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四川、云南两省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和要求,工作推进有条不紊。民政部门专门派出调研核查组深入村组农户调查摸底,详细掌握群众生活困难状况,及时组织会商,认真开展分析评估,做到了救助需求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措施得力,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四川、云南省委、省政府把灾后民房重建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来抓,及时制订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出台一系列支持灾后民房重建的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查灾核灾、确认重建对象,拨付重建资金,减免相关税费,加强技术指导,形成了灾后民房重建的强大合力,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强化监管,款物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四川、云南两省高度重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合理分配资金,重点保障重灾地区和困难群众,突出了款物使用效益,在救灾款物申请、分配决策中,坚持民主决策、专人负责,款物管理使用规范有序。   
  窦玉沛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要继续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及时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的资金物资安排到户、发放到人,尤其要安排好高寒、高海拔地区和交通不便偏远山区的资金发放,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二要抓紧做好灾区民房的恢复重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加快重建进度,统筹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对于安置在棉帐篷内越冬的群众,要通过发放电热毯、棉衣被等物资,帮助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燃放鞭炮等知识的宣传普及,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三要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做好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确保各级救灾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得当。四要全力做好新灾应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要安排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妥善处置新发灾害,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四川省政府副秘书长陈越良、民政厅厅长黄明全、民政厅副厅长张力,云南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国材,民政部救灾司司长庞陈敏等分别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