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儿童重大疾病有保障 个人仅需负担10%医疗费

18.08.2017  21:57

  近日,从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云浮市贯彻实施医疗保障政策,大力提高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有109名白血病、135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获得730.41万元补偿费用,其中城乡居民医保报销637.16万元,医疗救助93.25万元。
  自2012年起,云浮市0-14周岁儿童患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所有病种的重大疾病诊治不受“三大目录”范围限定,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医疗费用总额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70%、民政医疗救助20%,个人仅需负担10%。患者监护人可向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到县级民政部门加具意见。同时,有关人员提醒,执行省人社厅、省民政厅有关规定按病种、按路径治疗,必须选择省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在非省指定机构治疗或未办理治疗申请的,按普通住院结算。(云浮市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