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四举措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12.09.2014  17:47

  云浮市民族宗教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一、设立《民族宗教之窗》宣传窗口。从8月份开始,在云浮日报开设《民族宗教之窗》专栏,每周一期,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宗教知识、民族风俗习惯,云浮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等内容;尤其是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作为宣传重点,在全市营造各民族团结友爱、宗教关系和谐的氛围。
  二、加强与云浮市直部门互动。以成立云浮市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印发《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契机,通过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向市直相关部门通报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形势,深入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提高其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将民族宗教内容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培训课程。争取云浮市组织部、云浮市党校的支持,在市委党校开设民族宗教政策理论课程,将民族宗教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程。云浮市民族宗教局负责人在“书香大讲坛”市委学习中心组活动上作了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形势的专题报告,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的处级班、中青班、科级班作了民族宗教专题辅导课,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开展民族宗教知识及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党员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研判能力。
  四、精心组织两个活动。精心组织好6月份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和筹备好9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举行专题讲座、培训班、知识答题,记者采访报道、图片展览等形式,深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文化知识等内容,大力营造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信教群众和谐相处的良好氛围。
  (供稿:云浮市民族宗教局,编辑:政策法规处郭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