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02.07.2014  10:21

  云浮市是全省率先启动电梯安全改革的山区市,受到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和支持。目前,云浮市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确权电梯占全市电梯总量的97.84%,已投保电梯占全市电梯总量83.74%。中编办曾以题为《广东省云浮市试行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覆盖率达八成》在中国机构编制网进行报道;今年中央党校正厅级干部培训班的“政府职能改革课题”调研组就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专门听取了云浮市质监局的经验。

   一、改革操作模式上有新突破。 提出了“明确一个责任、实施两项改革、建立两个制度”的全过程系统方案,改变了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定势,在顶层设计上为电梯监管体制改革打下了系统性解决的基础。

   二、明晰主体安全责任上有新突破。 引入“使用权者”的概念,而且明确“使用权者”的首负责任,以“使用权者”为源头形成电梯使用全过程的责任链条。落实“使用权者”责任,使其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主动对维保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积极购买电梯责任险,提高了应对电梯故障等突发事件的反应和处理能力。

   三、重点监管环节上有新突破。 牢牢把握维保这个关键环节进行突破,研究制定了《云浮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构建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维保制度,规范电梯维保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并建立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云浮市电梯由制造单位直接维保或者委托维保率从改革前的15.43%提高到目前的85.34%,全市电梯维保质量显著提高。2013年全省电梯安全监督抽检中该市合格率为100%。

   四、引入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上有新突破。 建立使用管理权者为参保主体,生产企业、检验机构和维保单位参与,使保险业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从而形成了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提高了救助赔付能力,分担了政府责任,提高了质监部门处理电梯意外事故的办事效率,实现了社会管理的突破。

   五、住宅电梯维修经费落实上有新突破。 开展电梯改革破解了在住房维修基金中提取电梯维修资金难的问题,经过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先后落实了云浮明珠花园、嘉乐园等2个小区电梯维修资金的提取使用,受到广大业主的普遍欢迎。

  (云浮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