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POS机偷录卡信息 云浮"4·11"特大伪卡案告破
2016年4月以来,云浮云城分局连续接到受害人张某、朱某、张某等人报警,称在银行卡未离开本人的情况下,卡内资金被盗走,共计损失资金60多万元。经对被害人被盗刷银行卡交易记录进行分析,云浮市公安局对“4•11”系列银行卡被盗刷案进行专案侦查。经过一个多月的案件经营,5月18日开展收网行动。在省厅经侦局的指导下,在网警支队等部门的配合下,云浮市局经侦支队联合城区刑警大队、治安支队、巡警支队共出动警力70多人,分别在云浮市云城区、佛山市南海、江门市蓬江区、开平市开展“4•11”特大盗刷信用卡案件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严某锋等15人,其中刑拘13人,现场扣押各类银行卡120多张、手机20台、U盾34只、电脑4台、各类电话卡65张、POS机17台、刷卡器14台、刷卡机3台、交易清单5张、银行密码器19台、假印章11枚、打印机1台、小汽车4辆等物品。
经查,2016年年初,快钱支付二级代理商业务员严某锋在网上认识了曲某某,二人合谋由曲某某提供盗刷银行卡的技术和设备,由严某锋以快钱支付二级代理商业务员的身份负责侧录银行卡信息,并约定了利益分成。2016年2月1日,犯罪嫌疑人曲某某通过顺风快递邮寄了3台改装过的POS机给严某锋。在2016年2月4日左右的一天,犯罪嫌疑人严某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修改后台数据的方法,故意将云城区某某美食山庄的POS机造成故障,然后借维修之机将带有银行卡信息侧录功能的改装POS机投放到该美食山庄进行盗取银行卡信息,导致被害人在持银行卡消费时银行卡信息被侧录共80多条,到2016年3月5日左右,犯罪嫌疑人严某锋将已侧录有银行卡信息的POS机收回。4月8日左右,曲某某带电脑等设备到云浮将侧录的被害人银行卡信息写到空白卡并由严某锋保管。
2016年3月下旬,犯罪嫌疑人严某锋通过网上QQ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杰,双方商定由严某锋提供已写入有受害人银行卡信息的复制卡,由李某杰负责洗钱,双方并约定了分工和利益分成,同时严某锋找到谭茉,由谭某提供取钱时的资金安全。4月11日,犯罪嫌疑人严某锋、李某杰、赵某宁、潘某源、李某辉、谭某、胡某威、黄某伟、黄某泉、何某泽、梁某鹏、林某杰等人来到云城某酒店,利用POS机等进行盗刷,经多重转帐或提现的方式进行洗钱,当天盗刷洗钱共约60多万元。
目前该案已批准逮捕11人,并已串并案件7宗,同时还涉及云城、北京、西藏等地,涉案金额共约300多万元,案件还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粤公宣 通讯员:植才兵 曾祥龙 黄桂林 编辑:小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