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17.09.2014 13:54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汕湛高速公路云浮至湛江段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9月17日至2014年09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做好水土保持。对跨越东干渠、罗黄干渠、河角干渠、四联河、雷州青年运河主河及西海河等均采用一跨设计,不在水中设置桥墩,施工前须对跨越河段实施加盖封闭,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施工营地、预制场、拌合站、物料堆场等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Ⅱ类水体等的上游集雨区范围内;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经收集预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达标排放。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防风遮盖、堆场加盖蓬布、湿式凿岩机等方式减少粉尘污染。 营运期: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周边环境符合声功能区划要求。管理中心、养护工区、服务区、收费站等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加强桥面排水系统的管理,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Ⅱ类水体等的桥梁设置封闭的排水收集系统和足够容积的沉淀池及事故应急池,确保饮用水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62份,回收135份;发放个人调查表2169份,回收1678份。调查结果显示,74.1%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21.9%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无所谓,其余未填写,没有单位表示反对;有64.5%的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23.7%的受访者表示无意见,11.6%的受访者表示不支持,其余受访者未填写。经回访后,195位反对被访者中有130位表示赞成,38位表示无意见,2位不赞成,其余25位未反馈回访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17.09.2014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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