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延长至1年

07.12.2022  10:21

大洋网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患病职工因被封控、管控、居家隔离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通过单位工会提出患病补助金申请,从而超过申领时效,为切实保障患病职工的互助保障权益,经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研究,决定自上月起,调整各项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从180天延长至1年。

(二)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从180天延长至1年。

(三)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从120天延长至1年。

(四)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从120天延长至1年。

二、时效计算方法

各项保障计划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计算方法如下:

(一)广州市职工特种重病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和广州市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申领时效自确诊之日(以病理活检报告、手术日期、施行特定治疗日期为准)起计算。

(二)广州市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申领时效自医疗机构费用结算之日(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的结算时间为准)起计算。

(三)广州市职工非因工伤病残互助保障计划患病补助申领时效自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计算。

三、审批流程

患病补助金申领时效调整后,患病职工按照正常患病补助流程在有效期内申请办理。超过申领期限视为职工自愿放弃,不再补领。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