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粤府办〔2015〕53号

29.09.2015  17:20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23日

 

 

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发展新趋势,利用互联网技术和资源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以推动互联网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发展为重点,以发展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新业态为抓手,充分激发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进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推动互联网经济加快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发展目标。
  1.2017年目标。
全省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加快渗透融合,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各领域互联网应用逐步普及,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业态快速发展。
   ——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初步建立。 全省建成互联网创新孵化基地5个,培育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超过1000家,建成互联网经济创新示范区5个,初步建成珠三角国家互联网自主创新示范区。
   ——互联网与产业加速融合。 互联网新业态快速发展,全省形成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4个,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互联网骨干企业达3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5.6万亿元,物联网产业规模达到4300亿元,云服务产业规模达到1600亿元。
   ——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基本普及。 全省网络购物普及率达68%。网络贷款总额超过3000亿元。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5%,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75%。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率达80%。

   2.2020年目标。 全省经济社会互联网应用成效显著,成为全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重要基地、网络民生应用服务示范区、网络创业创新集聚地。
   ——互联网创业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全省建成互联网创新孵化基地10个,培育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超过2000家,建成互联网经济创新示范区8个,全面建成珠三角国家互联网自主创新示范区,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力大幅提升。
   ——互联网与产业深度融合。 全省互联网新业态集聚发展,形成产值规模超100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6个,年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互联网骨干企业达10家。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8万亿元,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云服务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
   ——互联网应用与服务全面普及。 全省网络购物普及率达73%。网络贷款总额超过8000亿元。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医疗机构信息共享率达90%。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创业创新。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培育扶持新型互联网研发机构3家以上、重大互联网创新示范项目5个以上。 到2020年底前, 培育扶持新型互联网研发机构10家以上、重大互联网创新示范项目10个以上,互联网创业创新支撑体系基本健全。
   2.重点任务。
  ——互联网+创业。
推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惠州、汕头、揭阳等市依托互联网产业优势,建设互联网创新园区和研究院,创建互联网经济创新示范区。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学院、创业咖啡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壮大创业导师队伍。利用高新区、科技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和前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孵化器、大型综合孵化器等互联网创业平台。支持建设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为创客提供工作场地、数控机床、集成电路、设计软件、硬件设备和团队运营、资金扶持、产品推广等项目孵化服务。发展互联网与实体相结合的众创金融平台,探索推出创业创新融资价格指数,为互联网项目提供网上融资支持。(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质监局、知识产权局、金融办负责)
   ——互联网+创新。 运用互联网加快产业集群、专业镇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协同创新能力。实施互联网创新计划,扶持创新型企业、创业者、大学生开展产品、应用、模式创新。发展开源社区、社会实验室、创新工场等互联网创新平台。支持开发互联网APP新应用,创新购物、娱乐、旅游等网络消费模式,发展交通、连锁商业、居民缴费等移动支付应用,开展房屋短租、拼车、家政等共享经济业务。支持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中国铁塔通信技术研究院广东分院建设。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广州分院、中国电信广州研究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放实验室、检测认证、软硬件、工具等资源,支持创新企业和精英开展技术产品研发。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广州)中心基础数据及系统建设,打造省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保险、拍卖、投融资等新业务。举办“互联网+”博览会和互联网创新大赛,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质监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互联网+先进制造。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建成50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100家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试点企业达150家,省级以上互联网型工业设计中心达10个。 到2020年底前, 建成100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200家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工业互联网试点企业达300家,工业互联网全面深入应用。
   2.重点任务。
  ——互联网+工业设计。
建设国家级和省级互联网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企业设立互联网型工业设计机构,发展工业设计资源网上共享、网络协同设计、众包设计、虚拟仿真、三维(3D)在线打印等互联网工业设计新技术、新模式。开展互联网工业设计创新示范试点。推动制造企业与电商企业开展新产品预售体验、消费行为分析,引导企业优化工业设计。支持建设基于互联网的3D打印创意社区,发展开源共享设计方案,探索个人工厂、社区工厂的商业化运作。举办工业互联网设计大赛和设计周活动,加强互联网工业设计与产业对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技术研发。 打造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等网络化产品研发制造基地,培育发展粤东西北配套产业基地。加快研发智能控制系统、工业应用软件、故障诊断软件及相关传感、通信协议,突破新型传感器、工业控制系统、减速器等智能核心装置,发展智能机床、工业机器人、伺服机器人、智能工程机械、无人飞行器、无人汽车、增材制造装备等高端智能装备和机器人。加快推进机械、家电、家具、医疗等产品智能化改造,发展具有智能感知、远程诊断、实时监控、在线处置等功能的网络化产品。开发具有人机交互功能的网络电视、智能空调、智能冰箱、生活机器人等互联网智能产品。引导电子信息、医疗设备等企业研发制造智能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腕带式心脏监测器等智慧型穿戴式产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质监局负责)
   ——互联网+生产制造。 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开展智能制造示范,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重点在汽车、石化、家电、服装、家具等行业开展机器人应用,提高精准制造、敏捷制造能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融合试点,培育发展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定制、线上线下(O2O)、柔性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动形成基于用户消费需求的研发制造模式。建设“工业云”平台,开展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发展基于工业大数据分析的工艺提升、能耗优化、过程控制优化等智能决策与控制应用。加快民用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食品、农药等行业智能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发展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新应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负责)
   ——互联网+管理服务。 支持企业运用互联网推动组织结构优化和业务流程再造,建设学习型、敏捷型、服务型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家电、服装、食品、家具等企业运用互联网平台建立O2O客户服务模式,开展网上功能体验、产品导购、维修保养、操作培训、意见反馈等售前售后服务。支持企业建立客户大数据库,开展用户消费行为分析,提升精准营销、精细服务水平。重点在汽车、石化、家电、电子信息等行业,开展基于工业大数据的新一代商业智能应用试点,挖掘利用产品、运营和价值链等大数据,实现精准决策、管理与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质量监督。 推动企业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网上质量溯源体系,逐步实现产品来源网上查证与去向追溯。加快智能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产品质量管理领域的深入应用,发展在线检测、在线诊断、在线控制和产品质量认证,提升质量精确管控水平。推动建设全省质量监管大数据信息平台和伤害监测与风险预警网络,运用互联网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开展质量信用信息在线发布、质量黑名单网上曝光、区域和行业质量安全网络预警,逐步建立电子商务产品标准网上明示、鉴证制度。加强互联网装备计量检测、智能制造产业计量和技术研究等实验室建设。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创新品牌建设理念,发展商标网络注册、品牌个性化设计、互联网口碑管理、品牌互动式宣传推广等新模式,提高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省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负责)
   (三)互联网+现代农业。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创建12个农业信息化示范市县,全省重点监管食品品种可追溯率达90%。 到2020年底前, 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全省重点监管食品品种可追溯率达95%。

   2.重点任务。
  ——互联网+农业生产。
建设农业信息化示范市县,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带动全省智能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加快智能传感器、卫星导航、地理空间系统等技术应用,增强对温湿度、光照、土壤等农业生产环境的精确监测能力,提高测土配方施肥、疫病防控、防灾减灾等智能化水平。研发制造农药喷洒无人机、智能拖拉机、自动插秧机、自动收割机等智能农业机械,发展自动灌溉、自动施肥、自动喷药等智能农业生产模式。建设具有信息服务、生产调度、经营管理、资源利用等功能的农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国土、林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创新森林培育、森林碳汇、物种保护等工作模式,提升国土、林业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广船舶自动识别、捕捞作业系统、鱼群探测、卫星导航等海洋渔业系统应用。(省农业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海洋渔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互联网+农产品流通。 重点在省农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省级菜篮子基地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应用,建设镇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建设网上农产品交易平台,发展生鲜速递、特产专卖等农产品定制开发和互联网直销运营模式。支持农业企业开办“农家网店”,发展特色农产品在线营销。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建设农业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建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平台,开展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重点监管农产品电子追溯,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省农业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海洋渔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四)互联网+现代金融。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培育互联网金融全牌照控股集团1家,支持1000个互联网创业创新项目实现网上融资和孵化发展。 到2020年底前, 培育互联网金融全牌照控股集团3家,支持2000个互联网创业创新项目实现网上融资和孵化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互联网融资生态圈。
   2.重点任务。
  ——互联网+金融服务。
依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发展P2P网络贷款、互联网支付、供应链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支持传统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网络银行、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理财产品销售、网络消费信贷等金融新模式。推动我省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产品、技术、服务创新,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全牌照控股集团,形成引领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领军力量。探索开展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化工作,加快推动互联网金融国际化发展。(省金融办、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自贸办、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负责)
   ——互联网+股权众筹。 积极争取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网络融资。探索发展科技众筹、纯互联网运营、一站式创业综合服务、专注新三板股权投资、综合金融服务等股权众筹模式,支持创业创新优质项目开展网上融资,引导并规范社会资本参与股权众筹平台建设和运营,构建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线上线下结合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体系。(省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负责)
   ——互联网+金融监管。 加强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审查、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等制度,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数据统计、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互联网金融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互联网金融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省金融办、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人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五)互联网+现代物流。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培育10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物流业实现增加值5600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到14.8%。 到2020年底前, 培育30家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物流业实现增加值7100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到14.5%,供应链管理水平进入世界领先行列。
   2.重点任务。
  ——互联网+物流平台。
加快全省智能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和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建立全省物流信息网络,推动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与省交通运输物流平台、各地市专业物流平台及车载平台等的对接,推进货运车辆与仓储设施、配送网点等信息互联,实现供需信息快速匹配。依托智慧物流平台大数据体系,建立物流诚信信息平台,维护物流市场良好秩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互联网+物流服务。 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定位系统等技术,推进制造业物流、农村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城市配送、冷链物流和国际物流等智能化,发展精准服务、体验服务、聚合服务等物流新模式。运用互联网发展物流金融、物流保险、在线交易、结算支付、物流配送等物流新服务。应用智能感知追溯技术和产品,建设医药和食品安全双向追溯系统。培育无人机快递物流等新型服务模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互联网+供应链管理。 支持广州、深圳建设全球供应链中心城市,打造制造业、商贸业、服务业高度融合的智慧物流产业链。支持龙头物流企业运用互联网建设敏捷型供应链协作平台,集聚优质供应商资源,应用射频识别(RFID)、自动分拣、可视服务等技术,实现供应链精准化管理。重点在装备、汽车、石化、家电、服装等行业开展供应链管理模式创新,推进上下游供应商无缝对接。推进工业互联网与供应链大数据应用融合,开展供应链大数据汇集、整理、存储、分析、挖掘、交易等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负责)
   (六)互联网+现代商务。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全省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25%,购物网民规模超过5700万人。 到2020年底前, 全省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达27%,购物网民规模超过6900万人。
   2.重点任务。
  ——互联网+跨境贸易。
落实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为载体,大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建设集保税展示、物流、交易、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离岸数据中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税务、结汇、仓储物流、金融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优质服务。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商贸企业面向海外市场扩大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客户(B2C)海外贸易规模。创新跨境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市场及贸易规则互认互通。改革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方式,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系统建设。加快广州、深圳、东莞、汕头、揭阳等国家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金融办、地税局、国税局、人行广州分行、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负责)
   ——互联网+行业商务。 深入开展“广货网上行”,搭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组织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众筹等多种形式的互联网促销活动,扩大广货网络交易额。推动中小微企业“上网触电”,建设省、市、县三级中小微企业服务网络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传统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合作,运用电子商务平台整合行业上下游资源,优化采购、加工、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加快贵金属、石油等各类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推动钢铁、机械、有色金属、工业原料、能源、化工、电子、轻纺、医药等工业企业开展网上交易、物流配送、信用支付等服务。(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金融办、人行广州分行负责)
   ——互联网+商务创新。 利用微信、微博、博客等互联网媒体,发展移动电子商务、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在餐饮、酒店、商场、旅游等消费服务行业,培育发展线上线下联动的体验式消费、群体共享式消费、个性需求定制服务等互联网新商务。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用服务,积极培育面向电子商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业。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和产品追溯机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省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办负责)
   (七)互联网+现代交通。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实现对全省50%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感知覆盖,全省城市道路实时车流速度采集率达40%。 到2020年底前, 实现对全省70%交通基础设施的智能感知覆盖,全省城市道路实时车流速度采集率达50%。

     2 .重点任务。
  ——互联网+交通设施。
在武广线高铁、莞惠线城际铁路和广州、深圳、佛山地铁等交通线路开展超高速无线通信系统(EUHT)试验,并推动在全省高速公路、高铁、地铁等主干交通沿线的规模化应用,构建全省超高速车联网。加强移动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GPS定位、无线射频识别、IC卡电子证件等技术应用,推进公交、出租车、轮渡和轨道交通数据互联互通。优化各类智能终端在公路、铁路、航道、港口、机场、城市公交线网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布局与应用,加强对车辆、船舶等运载装备的卫星定位、智能监测和无线网覆盖,发展实时交通信息查询、实时精确导航、交通事故预警、道路快速救援等智能交通服务。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资产智能化管理,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化管理体系。(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出行服务。 加快全省城市公交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省域汽车客票联网售票系统建设,整合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民航、铁路等出行信息,开发基于互联网的便捷化、个性化公共交通服务。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公共交通一卡通、移动支付、电子客票和电子检票,提升交通支付智能化水平。推进汽车电子标识、智能感知、导航定位、车载诊断系统等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开展城市“潮汐车道”、“掌上车管所”、“智能停车场”等便民服务,推广广州“行讯通”系统,开展在线交通信息、出行路线规划等服务。开展汽车维修配件追溯试点和“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建设,鼓励O2O汽车维修服务或连锁经营等“互联网+汽修”模式创新。(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交通监管。 推进基于互联网的交通行政许可办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安全应急处置等交通监管新模式向基层延伸。建立全省综合运输公共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推进公路、水路、民航、铁路等监管系统联网,加快推进交通、公安、海事、环保、质监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和监管联动,实现对车辆、船舶等运载装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利用交通大数据挖掘分析人口迁徙规律、公众出行需求、枢纽客流规模、车辆船舶行驶特征等信息,提升交通运输设施规划建设、安全运行控制、交通运输管理决策智能化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质监局、广东海事局负责)
   (八)互联网+节能环保。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9%,环保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覆盖率达95%。 到2020年底前, 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4年下降16%,环保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覆盖率达97%。

   2.重点任务。
  ——互联网+节能。
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海洋波浪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发展智能电表、智能燃气表等智能计量仪器。推进能源消费智能化,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家庭智慧能源管理系统,运用家庭能源管理APP和智能终端,实现对家庭用电精确控制。加快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建设,实现资源能耗数据在线监控。实施电机、注塑机节能增效智能化改造工程,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发展节能低碳的智能高效交通系统。建设完善省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系统。加强智能楼宇建设,建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监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负责)
   ——互联网+环保。 加快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环境信息网络平台和省环境信息数据平台,实现环境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普查等信息的集约管理。完善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快大气环境监测预警、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等网络建设,全面提升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区域环境监测站的应急监测能力。加快省市县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对大气、河流、湖泊、工业区、机动车辆等重点污染源建立监测点,加强对污染排放实时监控和管理。加强电力、钢铁、造纸、建材、水泥、石化、印染等行业减排监测信息技术应用,在高排放工厂、工业园区等重点场所安装智能传感器,实现减排效能在线监测。加快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推进沿海船舶排污管理系统建设,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推动机动车排气检测信息互联共享。(省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公安厅、海洋渔业局负责)
   (九)互联网+政务服务。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全省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率达90%,建成3个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推广20个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到2020年底前, 全省电子政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5个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推广50个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2.重点任务。
  ——互联网+公共政务。
加快完善全省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各级实体行政办事大厅向网上迁移,逐步建立贯通省市县镇村各级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依托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在“一站式”网上办理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一门式”政务服务模式,加强政府部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推动审批流程再造、并联审批,强化实时在线监察与权力监督,提升政府服务质量与效率。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服务系统,完善组织机构代码网上服务。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公民个人网页,为企业和民众提供信息主动推送服务。加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网上政务服务建设,全面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申报,推行企业注册登记“一照一码”,打造全流程“电子税务局”,为企业主动提供全方位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信息中心、国税局负责)
   ——互联网+政务公开。 建立政府数据信息资源开放机制,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市场监管信息网、政法信息网、医疗卫生信息网、人才培养与就业信息网等平台,逐步扩大政府部门数据开放试点。在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开展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应用试点,加快数据挖掘和商业智能技术在政府管理服务中应用,探索推行个性化公共服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信息中心负责)
   ——互联网+政务大数据。 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建立全省政务大数据库和政务大数据分析系统,整合国资、商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数据,为政府部门、企业和公民网上办事提供数据支撑。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社区服务、高分遥感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示范。建设集政务信息公开、投资项目审批、社会事项办理、政府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大数据应用平台。支持企业利用政府开放的数据开发新应用,推动社会服务手段创新。加快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汕头、云浮等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商务厅、口岸办、交通运输厅、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信息中心、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税局负责)
   (十)互联网+公共安全。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全省一类视频监控点(含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均达100%,应急管理数据库共享率达70%。 到2020年底前, 全省二类视频监控点(含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联网率均达100%,应急管理数据库共享率达90%。

   2.重点任务。
  ——互联网+社会治理。
加快社会治安防控网、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构建网格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托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110报警、投诉举报、警情通报等便民服务,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主动预防、动态管控和打击罪犯的能力。利用视频检索、人像对比、轨迹追踪、智能预警等技术,开展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在线监控分析,提升对社会治安形势掌控与应急处置能力。在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推广移动办案、网上查证、在线审批等业务。建设全省网上信访系统,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视频等手段,开展网上信访,促进信访工作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省社工委、公安厅、司法厅、地税局、工商局、信访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互联网+城市管理。 整合电子政务、应急指挥、城管监控、公用事业监管、政府服务12345、12319热线等信息系统,建设集信息收集、指挥协调、监督实施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提升对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防洪防涝、污水处理等城市运行领域的统一管理水平。在道路、工厂、车站、学校等主要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水电气、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加强智能感应、环境感知、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建设,实现对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实时监控管理。推进地下管线智能化管理、垃圾分类处理智能监管等项目建设,对违法建筑及城市污染实行在线监控。加快实施符合《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标准》(SVAC)的城市“慧眼工程”,拓展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负责)
   ——互联网+应急管理。 加快推进省应急平台与各级各类应急平台、现场移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建立指挥灵敏、运转高效的全省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对台风、洪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信息报送、人员物资调度和应急处置水平。建立全省应急管理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全省各类应急数据的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利用互联网推进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模式创新,提升应急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医院建设,建立智能化紧急医学救援指挥中心,利用单兵视频系统、数字化移动救护单元等互联网应急救援装备,提升对救援人员、救援物资、救护车和救援现场的快速指挥、调配与专业指导水平。在全省城镇社区和农村逐步建立基于健康小屋的应急医学监测网络,免费为居民动态采集体温、体重、血压、血糖、心电图等健康数据,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防和风险评估能力。(省政府应急办、省“三防”办、卫生计生委、公安厅、民政厅、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十一)互联网+惠民服务。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网络医院试点达到10家,试点建设10家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成省级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到2020年底前, 网络医院试点达到20家,试点建设20家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形成系统化的智慧旅游价值链网络,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实现全面覆盖。
   2.重点任务。
  ——互联网+医疗。
建立全省医疗大数据库,推广电子处方、电子病历应用,推进医疗资源、医疗数据联网共享。建立省、区域(市或县级)二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在线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建设智慧医疗健康云平台,开发移动医疗APP.推进网络医院试点建设,构建连接省域三级医院、县(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连锁药店的互联网医疗平台,并逐步建立远程诊疗、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和远程检验中心,发展网上预约、挂号、分诊、候诊、支付、远程诊疗、医患互动等网络医疗服务。探索推进医院、医保系统、药商等信息互联,发展和规范互联网药品交易、药品信息等服务,支持第三方交易平台依法参与互联网药品经营活动。(省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教育。 实施“校校通”提速扩容工程,加快“粤教云”等在线教育平台建设。建立全省教育大数据库,推进各级各类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针对偏远农村地区师资欠缺的教学点,探索推进依托互联网与城市学校异地同堂上课等网上教学模式。支持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建设网络培训平台,推广“虚拟大学”模式,开发在线教育APP,开展移动教学、远程教学、视频教学、名师教学。推广“移动个性化学习终端”、“电子书包”等学习工具,引导学生运用互联网海量信息资源开展自主式学习。(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社保。 建设全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强与财政、公安、税务、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网上业务协同。建设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网上办理平台和APP,建立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库、业务库、决策分析库,利用互联网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参保信息查询、参保缴费、业务办理、远程招聘、社保关系转移、个性化信息推送等新业务。建设省医疗保险结算服务管理平台和医疗保险集中数据库,推行省内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加强医疗保险宏观决策分析与数据开发应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公安厅、地税局、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互联网+文化。 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互联互通,建设广东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和网上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完善公共文化供需对接平台、“手机图书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地图”服务平台,发展在线院线、在线书店。建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数字出版内容平台和互联网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发展网络新闻出版、社交、文学、影视、戏剧、艺术、游戏、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推进面向东南亚地区华侨华人的文化领域离岸大数据服务试点。(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互联网+旅游。 加快建设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乡村、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建成省级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平台,提升旅游管理、服务和营销能力。发展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互联网旅游新业态,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旅游信息推送、咨询投诉等服务。建设全省旅游大数据平台,逐步推动旅游信息向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及电子商务平台开放。开发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旅游APP,为游客提供个性化、互动式旅游服务。(省旅游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互联网+社区。 加快市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发展健康医疗、幼儿教育、生活服务等社区服务O2O模式。支持社区智能快递投递箱建设,利用短信、微信开展便民信息告知,为居民提供24小时自助取件服务。支持社会机构建设家庭生活信息平台,提供购物、餐饮、维修、中介、配送、缴费、心理疏导等网上服务。发展社区移动APP,推动社区居委会开展网上卫生计生、民政、劳保等便民服务。拓展智慧家庭应用,发展数字家庭信息互动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建设养老助残信息管理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等健康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负责)
   (十二)互联网+便捷通关。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完成“智检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内7个直属海关进出口通关环节的作业无纸化率达95%以上。 到2020年底前, 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检验检疫数据交换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通关无纸化覆盖所有业务现场和领域。
   2.重点任务。
  ——互联网+口岸管理。
推进广东省电子口岸联网建设,完善全省各地方电子口岸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立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汇、边检、海事等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进外贸、商务、口岸、海关、检验检疫、边检、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行单一窗口模式。推广移动口岸APP,向企业和公众提供通关口岸实时动态、进出口货物报关报检状态、口岸物流、仓储等服务信息。建设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管理服务平台,推进粤港两地船载舱单电子数据的共享互认。推进全省口岸实时视频网络建设,开发应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智能监控系统,提高口岸动态管理水平。(省口岸办、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海事局负责)
   ——互联网+海关监管。 加快推进海关金关工程二期在广东关区的建设,升级完善海关信息系统,落实通关一体化改革任务。拓展海关无纸化作业范围,推进转关无纸化、保税加工管理全程无纸化,为企业提供网上海关手续办理服务。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广州南沙新区、深圳前海和蛇口、珠海横琴新区三个片区信息共享。建立物流底账大数据,实现物流链实时监管。推广架构通用、流程统一的智能卡口系统,提高进出口货物核放效率。运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北斗导航、雷达等技术,创新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监管和服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商务厅负责)
   ——互联网+检验检疫。 拓展粤港澳食用动物监管溯源系统应用,推进供港澳活动物电子耳标标识系统建设。全面应用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检疫监管系统,实现检验检疫、海关、海事和边检出入境船舶信息的一站式申报。运用互联网实施“智检通”模式,推广应用“智检口岸”系统,实现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检疫监管的数字化、网络化。(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口岸办负责)
   (十三)互联网+城乡建设。
  1.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前,
建成3个低碳生态、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试点城市,全省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0.6亿平方米以上。 到2020年底前, 建成5个低碳生态、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管理试点城市,全省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5亿平方米以上。
   2.重点任务。
  ——互联网+城乡规划。
利用空间地理、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全省城乡空间规划数据库,构建智慧城乡数字空间体系。建立省、市两级规划网上公示、查询、需求发布网络平台,开展规划项目网上招投标,增强规划设计公开透明度。运用遥感监测、卫星定位等技术对全省规划建设情况实行动态监测,重点加强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地、城市开发边界等监控,提升城乡规划“一张蓝图”综合动态管控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绿色建设。 以加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为抓手,提升全省建筑设计、施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政府部门、建筑企业运用互联网采集、挖掘、分析、应用建筑节能降耗基础信息,推进建筑垃圾在线交易处理,打造广东绿色建设品牌。构建覆盖全省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平台,运用互联网、传感器、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等技术对建筑物沉降、位移等进行监测,提升建筑物安全管理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科技厅负责)
   ——互联网+住房保障。 发展互联网住房保障服务,促进各类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管理网络化、透明化。运用互联网构建集省、市两级保障性用房政策咨询、房源查询、申请、审批、分配、统计于一体的住房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网上住房保障服务模式。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互联网企业建设O2O房产全民众销平台,整合房地产租赁和交易信息,为公众提供优质专业的房屋中介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推进“互联网+”行动。各地要将“互联网+”行动作为政府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二)加强政策扶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财税支持、土地使用、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大力推动互联网与我省产业深度融合。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支持“互联网+”配套政策,鼓励互联网创业创新。落实国家级科技孵化器税收减免政策,每年安排一定的土地指标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减少重复投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负责)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统筹省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产业发展、科技攻关、中小企业专项等资金,支持互联网创新成果在我省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创立创新投资基金,加大对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投资。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互联网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金融办负责)

  (四)开展示范带动。各地要在支柱产业、政务民生等领域积极开展“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进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发展,促进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入应用。要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互联网+”示范园区、示范平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创业创新模式,带动“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总结各领域实施“互联网+”行动成效突出的新技术、新应用、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引导“互联网+”全面发展。要组织各类媒体报道互联网创业创新的文化理念、先进事迹和典型企业,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互联网创业创新意识,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做强做大互联网新经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知识产权局负责)

  (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加强网络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和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立上线严格测评、运行中定期检测长效机制。推进互联网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研发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安全防护技术,健全我省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和信息的力度,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互联网信息安全。(省公安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负责)

 

附:名词解释

 

  ——互联网+:推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为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
   ——网络协同制造: 是一种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串行工作变为并行,实现供应链内和跨供应链的企业产品设计、制造、管理和商务等协同的生产模式。
   ——O2O: 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产品设计、制造、营销、服务的模式。
   ——柔性制造: 是一种根据制造任务和产品变化进行迅速调整的自动化制造模式。
   ——社区(个人)工厂: 是一种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案、软件工具、资讯信息等网上资源,在社区或个人家庭中开展的产品设计、产品制造、产品3D打印、网上销售等的互联网创业创新模式。
   ——3D打印社区: 是一种发布和共享原创三维打印模型、技术、方案、资讯等内容的分享型互联网平台。
   ——众筹: 是一种利用互联网发动公众力量为项目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
   ——众包: 公司或机构利用互联网平台与众多消费者实现广泛实时的交流互动,推动产品或服务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P2P网络贷款: 即互联网金融点对点借贷平台,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APP: 智能手机应用程序。
   ——IPV6: 是一种用于替代现行版本互联网协议(IPV4)的下一代互联网IP协议,具有海量地址、更高传输速度和安全性能,能够解决目前互联网地址不足的问题。
   ——智能电网: 是以物理电网为基础,将传感测量、计算机、通信等先进技术与物理电网高度集成的新型电网,可提供可靠、经济、清洁、互动的电力供应和增值服务。
   ——行讯通: 是一款提供路况信息、实时公交、停车服务、的士查询、出行规划、交通资讯等交通信息服务的手机终端软件。
   ——RFID: 即无线射频识别技术英文缩写,是一种可通过无线电信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无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的无线通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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