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十三五”亮点:互联网金融首次纳入五年规划

17.11.2015  18:29
2015年是“十三五”编制规划的关键之年,对于互联网金融界来说,也是开创性的一年。周小川认为,国家政策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

原标题: 寻找“十三五”亮点:互联网金融首次纳入五年规划

   光明网经济讯(记者张腾飞) 2015年是“十三五”编制规划的关键之年,对于互联网金融界来说,也是开创性的一年。7月份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互联网金融建立了基本制度规范。而在前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称《建议》)中,首次提到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被纳入国家五年规划建议。

  对此,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这不仅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升级为国家重点战略,同时也表明监管制度将会加速升级,互联网金融特别是P2P行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

   “互联网+金融”:新常态下金融领域出现新变化

  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金融业面临新格局。在“十三五”的五年里,经济运行将越来越依赖改革红利,宏观调控就是将改革红利释放出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在近日举办的2015中国互联网金融高峰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综合部主任、互联网研究中心秘书长伍旭川表示,新常态下我国金融格局的变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发挥其降低企业负债率,盘活国家资产存量的双重标准;二是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更具灵活性的价格改革;三是以自由贸易区为代表的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寻找新的增长极和增长点;四是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多元化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形成一个更具竞争性和包容性的金融体系。

  一方面,新常态下我国金融进入新格局,展现出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新面貌;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起步和互联网思维的扩展,“互联网+”成为国家新战略。在今年7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互联网+普惠金融”成为11个“互联网+”重点行动领域的其中之一。

  金融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和国家对“互联网+”战略的支持,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P2P平台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10983.49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2015年10月,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达到1196.49亿元,环比9月上升3.87%,是去年同期的4.46倍。

  可以预见,此次互联网金融被纳入“十三五规划”,预示着在未来五年内,互联网金融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无论是服务实体经济,还是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都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认可与规范: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时代

  伍旭川表示,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仍属于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经营风险的本质属性。相反,由于互联网固有的信息风险和监管、保护机制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处于把传统金融业的风险扩大的尴尬处境。

  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存在过大的风险,势必会对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由于新兴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近两年互联网金融业长期处于野蛮生长期,内控机制不健全,经营风险不断扩大,甚至出现“卷款跑路”现象。

  对此,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早在今年7月18日就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创新发展,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指导意见》解答了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的关系、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如何融资、行业监管如何分工、互联网金融的财税政策等一系列问题。伍旭川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将面临一定的阵痛期,同时也是规范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随着行业实施细则的出台,互联网金融将告别野蛮生长阶段,进入一个优胜劣汰、行业整合、市场洗牌的过程。

  伍旭川表示,《指导意见》在认可互联网金融的功能与作用的同时,也建立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基本制度框架。监管层面出台规范和指导政策,使互联网金融走出无规则、无监管的阶段,这也是在“十三五”进一步肯定互联网金融地位的前提条件。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互联网金融首次纳入“十三五

  金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健全,而随着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多种模式的出现,互联网金融逐渐走向历史舞台。

  对此,十八届五中全会审时度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如果说《指导意见》只是监管层对于行业监管的规范与指导的话,那么这次互联网金融写进“五年规划”,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将升级为国家战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上刊文指出,随着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态对网络科技越来越多的应用,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新兴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金融业信息化、综合化经营已渐成趋势。

  周小川认为,国家政策要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此外,还要支持具备条件的金融机构审慎稳妥开展综合经营,推进各类金融机构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大数据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

  互联网金融写入“十三五”规划具有重大意义。对于经济发展而言,能够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构建主流业态与新兴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完善宏观调控方式,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投融资体制。

  对于行业发展而言,它表明国家对该行业的发展充满信心,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相关政策将会陆续出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姚余栋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十三五”期间,随着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相关监管细则将会陆续出台,金融“十三五”规划将会使互联网金融走向规范化、法制化、阳光化的轨道。

  伍旭川表示,目前的互联网金融还是发展中的新生事物,而互联网金融综合经营将成为重要趋势。金融监管是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创新与发展的需要,如何对待这个潮气蓬勃的新生事物,是对监管部门的考验。伍旭川说道,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