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公办高校 “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暨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04.07.2016  22:23

粤教财函〔2016〕87号

 

各省属公办高校:

为做好“十三五”省属公办高校基本建设规划,确保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省财政关于做好中期财政规划和“提前一年储备项目,常态化储备项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属公办高校“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暨项目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标准,把握要求。

在国家对高校建筑面积指标新标准正式发布之前,请各高校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建标〔1992〕245号),对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校园总体规划,梳理短板,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改善教学实验实训科研用房条件,适度改善学生生活、体育运动设施和基础设施,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用房,严禁楼堂馆所项目,认真研究编制好“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

(二)统筹规划,科学决策。

各学校要统筹考虑事业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以及自身的筹资能力,认真分析办学条件、校舍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合理利用现有办学资源,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办学定位,明确建设目标和重点,对规划建设项目慎重研究论证,规范决策,要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范风险,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

(三)把握节奏,量力而行。

各高校要依据自身实际和财力情况,量力而行,合理安排建设节奏,制订切实可行的分步实施方案,特别是要落实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统筹考虑建设需求与资金能力。各高校建设项目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缺多少、补多少”原则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严格履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合理确定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应切实可行并纳入学校“十三五”期间年度预算,作为财政部门审核部门预算依据。省财政资金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重点对高校教学实验实训用房项目给予补助。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和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严控高校新增债务或变相增加债务新上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学校还债主体责任。拟采用引资等方式建设的项目,要严格论证决策程序,项目回报率原则上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全面梳理,摸清底数。

  一是认真对照截至2015年底办学条件及已开工建设项目拟补充条件,核实基本办学条件缺口情况,摸清底数。二是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对照事业发展需要,核实校园总体规划情况;整理属地规划部门对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单体规划审批情况。(2016年7月20日前完成)

(二)编制规划,突出重点。

根据梳理情况和现行规划条件,编制好建设规划和项目。规划方案要明确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面积、投资额度、资金计划,并依重要性排序,突出重点。各学校根据2011-2015年财力情况,科学预测“十三五”期间财务收支情况,提出建设项目总投资、筹资计划和分年投资计划。(2016年7月底前完成并报送省教育厅)

(三)逐校审核,及时反馈。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逐校审核规划和项目,“一校一案”形成审核修改意见向学校反馈(2016年8月底前)。学校根据反馈意见修订完善后,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讨论后,正式报送省教育厅(2016年9月底前)。

(四)依法依规,提前准备。

各高校根据报批的规划方案,尽早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基建项目要按照基建程序,办理项目立项手续。符合代建的项目,全面实施代建制,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完整。一是文字材料。包括学校概况、“十三五”事业规划简况,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包括各校区办学功能定位);现有办学条件(用地、用房及基础设施)总体情况(各校区情况),现有校舍使用和管理情况;学校财务状况,“十三五”基建项目规划,包括建设目标、建设项目、建设面积、建设投资、分年度投资计划,资金筹措方案等。二是附表及佐证材料。附表详见附件1-6,包括办学规模及发展规划、校舍现状分析表、对外出租出借明细表、2011-2020年财务收支分析表、“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项目、“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人员名单。佐证资料需附上目录。上报资料装订顺序为:学校上报规划正式文件(校长签发,编文号)、文字材料、附表、佐证材料。

(二)按时报送。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请各高校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省教育厅网站下载,路径:广东省教育厅http://www.gdedu.gov.cn/----组织机构----基财处----处室公告。        

 

附件: 附件1-6.xls

              1. 办学规模及发展规划

      2.校舍现状分析表

    3.  对外出租出借校舍场地明细表

            4. 2011-2020年财务收支分析表

    5.“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项目

    6.“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编制人员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日   

 

(联系人:窦体阳、杨超,联系电话:020-37627092,37628030)